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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慰安妇”:强征与诱骗基础上的军事性奴隶制度

苏智良
2016-09-17 10:54
来源:澎湃新闻
私家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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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1年日军“慰安妇”问题被揭露以来,历史学家、法学家和社会学家等正在努力恢复与再现这一人类文明史的旷古未有的反人道罪行的历史事实。

“慰安妇”原是一个日语单词,对应的英语过去用Comfort woman,日语词典过去对“慰安妇”的释义是:到战场慰问士兵的女性,这显然是个暧昧的解释。现在世界公认的诠释就是:日军性奴隶,英语为Japanese army sex slaves。

在“慰安妇”问题方面,20年来日本保守势力与世界的争论,关键有两点,一是日本政府及其军队是否提倡、鼓励、推行了这种制度,二是“慰安妇”是否失去人生自由,处于被奴役状态。

首先要指出,时至今日,日本政府也没有全部公开“慰安妇”问题的档案文献;尽管如此,我们仍可以从各类历史资料中去力求展示日本国家在“慰安妇”实施中所扮演的角色。

日本政府与“慰安妇”制度

我们先来看看外交系统。从外务省到驻各地的使领馆,曾协助日军建立慰安所、开具“慰安妇”身份证明。1938年秋,当武汉会战还在进行时,日本外交部门与军方已在合谋设立武汉慰安所。9月28日,日本驻上海总领事后藤味在致外务大臣宇垣一成的《对于汉口占领后邦人进出的应急处理要纲》中已提出:“居留民以外的人来汉口,将根据输送能力和申请人的开业情况来考虑,但建立军队慰安所没有限制。”因此第一批慰安所几乎是与日军一起进入武汉的。1939年,日本外务大臣与武汉领事联络说,驻扎汉口的香川县天野部队为开设军队慰安所,需要募集50名妇女,前往中国的许可证将由该部队与香川县有关方面联系斡旋,此事已通报内务省。

日本政府的其他机关如法务省、内务省等也参与了筹建慰安所。举个例子,1937年12月15日,福冈县知事赤松小寅曾将《关于向支那渡航者发玫身份证明之文件》送交内务大臣末次信正、外务大臣广田弘毅以及各厅府县长官,通报两名妇女去上海北四川路(今四川北路)海军慰安所的情况。

在“慰安妇”的征集与运输方面,日本外务省、内务省、宪兵、警察等密切配合。在朝鲜和台湾募集,输运“慰安妇”时,朝鲜总督府和台湾总督府均参与了此事。而驻朝鲜军队司令部、驻台湾军队司令部直接隶属于天皇,军政关系接受陆军大臣、军令关系接受参谋总长的指示。

陆军省是日本陆军建立慰安所制度的指挥机构,它策划设置慰安所。1938年3月4日,日本大本营给华北方面军、华中方面军参谋长发送[陆支密745号]秘密文件,内容就是募集“慰安妇”、建立慰安所。规定“慰安妇”的征募工作一律由派遣军一级进行“统制”;各军要选派合适的专门人选来担任此事;征募女性时要与当地警宪取得联络。这一文件得到了当时的陆军省次官梅津美治郎的批准。在《陆军省业务日志摘录》中,记载着许多陆军中央部门着手建立慰安所的事实。例如在陆军省1942年9月3日的科长会议上,恩赏科长发言指出,还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追加,“将校军官以下的慰安设施,拟按以下规模:华北100所,华中140所,华南40所,南方100所,南海10所,库页岛10所,共400所”。可见规模非常大。

日军内部设立专门机构,在军一级机构设置管理慰安所的机构或军官(岗职);通常由参谋部、军医部、管理部共同负责慰安所事宜,也有在酒保部或兵站下面设立专门管理慰安所的机构,有的称之为“某某科”,有的则直接命名为“慰安所科”、“慰安妇股”;设立慰安所副官,并颁布《关于慰安所业务的规定》,自上而下建立慰安所系统的。例如1937年在上海、湖州、南京等地的军直营慰安所,就是在日本华中方面军、上海派遣军中枢机构直接指挥下进行的。当时的华中方面军总司令是松井石根,参谋长是塚田功。至迟在1937年12月11日下达了命令。日本上海派遣军参谋长饭沼守在该日的日记里写道:“从(华中)方面军那里收到关于建立慰安设施的文件”。另外,在上海金山卫登陆的第10军也收到了同样的命令。该军参谋寺田雅雄中佐在湖州指挥宪兵队秘密征集当地女性,并于1937年12月18日设立了日军慰安所。武汉的日军第11军的兵站,也设有慰安所科,由将校2人、下士官2人、士兵4人共8人组成。

慰安所的形态

日军直接建立的慰安所相当普遍。日第15师团第67联队联队长铃木启久战后供认,按照日军的“惯例”,他下令在联队盘踞的5个地方(丰润、沙河镇及另外3个地方)建立了慰安所,并抓来60名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

京都16师团福知山20联队的老兵(是年76岁)证言,他们联队的慰安所是在军队指挥下经营的,“慰安妇”有日本人和朝鲜人,一个慰安所里有15人左右。从白天到下午4时,一般是士兵进入的时间。从下午4时到晚上8时,是下士官(伍长、军曹和曹长)进入的时间。8时以后则是军官进入的时间。军官如果没有钱的话,干完了事就回去,有钱的军官则可以留宿。支付的是满洲银行、朝鲜银行或日本银行的钱。1941年2月,在开封的日军第84野战队士兵户村英雄写到:“军队管理下的P屋(即慰安所)大约有五十间左右的房屋,此处居住的女人们……对象大都是将校和下士官。也有些将校军官和这些‘战时妻子’保持着临时的无责任义务的关系。”这一资料现存于吉林省档案馆。

在战火中建立的军直营慰安所,依靠掳掠或强制征用当地妇女建成,极为野蛮。1938年初,日军占领上海不久,就大肆抓捕当地妇女,直接押送到北四川路(今四川北路)的虹口大旅社,门口有宪兵站岗,这里成为了日军控制的慰安所, 实际上这就是1996年联合国人权调查委员会为日军慰安所定义的“合法的强奸中心”。有记录指出,日军于1938年设在北四川路横浜桥相近某银行的“行乐所”,“该屋各层有极暖之水汀,其最低一层,有日兵在无锡、浦东各地所掳之我国良家妇女,自十七、八岁者,约数百人,皆一丝不挂,面有愁容,而日兵则川流不息其间,任意选择性的满足。如任何女子有不从者,皮鞭立至”。

日军不仅自己建立慰安所,还命令、唆使日军与合作者筹建慰安所。根据武汉兵站司令部的慰安妇系长(股长)山田清吉的记载,兵站干事藤井源治中佐副官和高桥慰安系长,强制接收汉口积庆里的68户住房,让日本侨民建立12家慰安所,其他均是朝鲜人开设的慰安所。到1938年11月底,积庆里慰安所已增加到30家;有日本“慰安妇”130名,朝鲜“慰安妇”150名,共280名。汉口慰安所的密集程度为日军占领区所少见。

日本陆军省关于在华北、华中征募慰安妇、设置慰安所的文件

中国“慰安妇”:强征与诱骗

坦率而言,历史状况是非常复杂的,有些“慰安妇”主要是一些日本“慰安妇”的待遇境况较为好些,不排斥个别人拿到了一些钱(当然战后日本军票成了一堆废纸),但就“慰安妇”的主体部分来看,结论很清楚,就是被强征或诱骗的、失去自由的性奴隶。

日军及伪政权,经常以招募洗衣妇、工厂女工等为名,最后将这些女性强逼为性奴隶。海南的日军时常以征召劳工的名义,将大量青壮劳力抓去修公路、开矿山、修炮楼等,然后将其中的一些妇女逼迫为“慰安妇”。1943年,符美菊和一些村民被日军抓到海南儋县大成镇附近的据点当劳工。有天晚上,她被日本兵关到小房子里进行强暴,符美菊强烈反抗,遭到日军的拳打脚踢。此后符被日军关押了一个月左右,出来时已遍体鳞伤。

当诱骗失手或速度跟不上时,日军采用最多的就是强征。

1938年1月4日,在河北省蔚县县城,日军将400名中国少女用汽车运往张家口;此外,日军还要求当地每个村庄交出10名15—25岁的处女。在山西交城,城内日军向附近村庄征发13至17岁之幼女15人,分为两班,轮流调换,供其发泄兽欲。在山西交城,城内日军向附近村庄征发13至17岁之幼女15人,分为两班,轮流调换,供其发泄兽欲。据日本随军记者小俣行男记载:日军在向南京挺进途中,随意抓捕中国女子,设立临时慰安所。到三仓河小镇(今属江苏东台市)时,小仓队长即向维持会提出“需要姑娘”。维持会的代表只得表示:“这个镇没有妓女,可以从附近的村庄中找些良家姑娘。”于是几天后,十多名良家少女被押到日军驻地,在一幢较大的民房里设立了慰安所。

在二战中,日本侵华战争时间最长,地域最辽阔,“慰安妇”受害人数不仅很多,且非常复杂。但有一基本特征,就是处于被奴役状态。

两种受害地点:慰安所和据点

理论上而言,“慰安妇”受害地点应在慰安所,日军将其视为“合法的强奸中心”。但也有相当部分人的受害地点是其他地点,例如日军据点、炮楼。

在日军慰安所或日军据点炮楼里,“慰安妇”完全失去人生自由,不少受害者曾遭到日本兵的香烟烫伤、打伤、刀枪刺伤或者扭伤、骨折等,对于这种种伤害,慰安所的经营者往往视而不见,不加任何处理。

林亚金1924年出生于海南省保亭县南林乡番云淘(黎语,黑豆村)。1943年10月,在田中割稻的林亚金与谭亚鸾、谭亚优、李亚龙一起被日军抓捕,押入崖县的打朗据点,成为日本兵的性奴隶。假如林亚金表现出不愿意的神态或动作,那就要被打。假如日本兵哪天心情不愉快,更是林亚金的厄运。一次,一个日本兵抽着香烟进来,摁住林亚金后竟将燃着的烟头狠狠地揿下去,痛得她大叫起来,当天就肿了半个脸,后来在左鼻根处留下黄豆大凹下的一个疤。

山西盂县的万爱花,曾三次被日军抓到进圭村据点。日本兵把她打得死去活来,万爱花的脚、腰、肋骨,都被打伤、打断。万爱花记得强暴她的日本兵长相特征,最凶残的是“红脸队长”和“獠牙队长”,她多次被折磨得昏死过去。后来日军以为万爱花要死了,便将她扔到村旁的乌河沟里,幸好被好心的同村老人发现,将她救起。此后整整三年万爱花躺着无法动弹,等能下床后,发现自己整个身体都变了形,人站不直,胯骨和肋骨骨折,手臂脱臼,颈部陷向胸腔,腰部陷入骨盆;右耳耳垂被日兵扯掉了一块,头顶被日兵扎打过钉板后,头顶凹陷,有两处伤疤不长头发;原来160多公分的个子萎缩到了140多公分。

像万爱花这样的中国受害者难以计数,许多受害者被日本兵折磨致死。在海南石碌慰安所里,一名女大学生不甘凌辱,被日军吊打至死。新婚不足一周的香港矿工梁信妻子黄玉霞被日本兵押入慰安所,梁信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妻子,但还没团聚,梁信就被日本管事打死,黄玉霞也含恨上吊。该慰安所的两名“慰安妇”被折磨得筋疲力尽后,不能继续接客了,便被暴虐的日本兵脱光身子,吊在大树上活活毒打而死。1941年夏的一天,在海南乐会县博鳌市慰安所里鬼哭狼嚎,50名中国年轻女子不愿遭受日军蹂躏,她们竟被日军拉到塔洋桥边,全部被杀。所以,一部日军“慰安妇”的历史,就是世界女性受难的悲惨史。

“慰安妇”还没有成为历史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亚洲各地,站出来指证日本“慰安妇”犯罪的受害者数以千计。韦绍兰家住广西荔浦县新坪镇桂东村小古告屯。1944年冬的一天,日军实施扫荡,这位瑶族女子背着女婴在逃跑途中被日军抓住,用汽车拉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马岭慰安所),关进了一间狭小的泥砖房,从此成了日军的性奴隶。她被迫换上日军军装,每天都有日军进到房间里来,对其进行奸污,有时还用汽车将她们拉到其他日军驻地,供日军蹂躏,“我有时一天要被日军强暴五六次”。韦绍兰在慰安所怀孕后,生下了儿子“日本仔”罗善学。2007年韦绍兰老人勇敢地站出来揭露日军的暴行。

为了讨还公道,各国的幸存者在古稀之年向日本提出起诉。1995年8月7日,山西省盂县的李秀梅、刘面换、周喜香和陈林桃4名原中国“慰安妇”幸存者在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和赔偿的诉讼请求。1998年10月30日,万爱花、赵润梅等10名原告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日本国家。海南的受害者陈亚扁、黄有良、林亚金等8名受害者于2001年7月16日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认罪。结果这些案件东京地方法院均以“个人没有权利起诉国家”为由宣布原告败诉,但还是认定了当年的受害事实。

2014年8月6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皮莱在日内瓦指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近70年后,日本有关“慰安妇”问题的言行仍在侵犯受害者人权。今年5月底,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 韩国、菲律宾、东帝汶、印尼、日本、荷兰等国民间组织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递交了“慰安妇的声音”共计2744份材料,以申请世界记忆名录。

“慰安妇”问题首先是一个悬而未决的战争遗留问题,但从深层次来审视,这更是一个具有普世意义的人权问题。“慰安妇”等历史问题也已经成为日本无法甩掉的历史包袱。只有彻底解决与其邻国在历史责任上的认识问题,日本才能真正成为一个“正常国家”。

2000年,万爱花在讲述她的受害遭遇,2013年9月4日去世

(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陈列馆馆长)

延伸读物:

吉见义明编:《从军慰安妇资料集》,东京大月书店1992年版;

苏智良:《慰安妇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

尹明淑:《日本的军队慰安所制度与朝鲜人军队慰安妇》,东京明石书店2003年版;

陈丽菲:《日军“慰安妇”制度批判》,中华书局2007年版;

丘培培、苏智良、陈丽菲:Chinese Comfort Women: Testimonies from Imperial Japan's Sexual Slaves.《中国慰安妇:日本帝国性奴隶的证言》加拿大UBC出版社2013年版;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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