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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街头,似乎人人都身穿戏装

黄昱宁
2016-09-25 16:1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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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7月6日,礼拜一。二十九岁的萨克雷凌晨三点就起床,坐马车去伦敦新门监狱。一过四点二十分,监狱周边街头上便人头攒动,连街头橱窗里都站满了“安静、肥胖的家族”。最好的视角在楼上,那里早就被周日宿醉狂欢的人占满——他们是付了租金的。出租广告直奔主题:房间舒适。最佳位置。视角上乘。咖啡馆的顶层阁楼可以租到五英镑,店面一楼的租金连翻五倍。

楼上的房间,有一个是二十八岁的狄更斯租下的。俯瞰人群,他认出了高个子萨克雷。彼时离两位文豪交恶至少还有十年,所以狄更斯兴奋地喊出了声。七点,监狱门前水泄不通,有人在抱怨快要晕过去了。也许,倏忽之间,一丝恐惧在人群中蔓延。年长一些的人,会想起三十三年前的某个礼拜一,同样在这里,同样是监狱大门打开之前,人群中有一个馅饼师傅弯下身子捡掉下的器皿,启动了第一块多米诺骨牌。倒下的人再没有机会爬起来。事后,警察找到了二十八具尸体。

然而,恐惧也是狂欢的一部分——毋宁说是最重要的那部分。萨克雷后来在随笔中形容,厕身于“隐秘地贪恋鲜血”的人群,让他感受到“极强烈的恐怖和耻辱”。相比之下,狄更斯的神经似乎更坚强一些,因为四个月以后,在另一个监狱门外,他又现场观摩了一次绞刑,在人群中辨认“撒旦的形象”。这一幕,将重现于狄更斯一年之后发表的小说《巴纳比•鲁吉》中。“伦敦生活里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我吃惊的了,”狄更斯说。他的潜台词是,绞刑现场是个例外。它让他心悸,让他意识到伦敦仍然在暗处露出牙齿与舌头。

伦敦街景

时间再往前,主业编词典、副业写散文的塞缪尔•约翰逊同样乐于从行刑中窥见伦敦的本质。1783年,为了给日渐兴盛的牛津街一带的商业区让出地盘,绞刑架从泰伯恩挪到新门,这样就等于取消了行刑之前的游街。约翰逊对着后来替他作传的鲍斯威尔说了一段颇具反讽意味的话:“行刑的本旨就是吸引旁观者,老方式令各方都满意。老百姓高兴,罪犯临终前得到鼓舞,为何要彻底扫除这一切?”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难以想象十八世纪后半叶伦敦的“绞刑文化”达到鼎盛时期的境况:受刑者盛装赴死,男人穿丧服或新郎礼服,女子常穿白裙,披大丝巾,挎上装满鲜花和水果的篮子,一路洒向看客。看客也大有刷存在感的空间,妓女给游街的罪犯献花,笃信“绞刑遗体能治病”的人则在等着用几个金币买下死者的一只手——与此相比,人血馒头似乎要含蓄得多。

上述种种,虽然经过增删腾挪,但从中可以大致领略彼得•阿克罗伊德在《伦敦传》中最典型的写法。标题的一个“传”字,便与常规史书自动划清界限,虽然这厚厚六百多页里满满的都是历史。《伦敦传》不是大事记,不是鸟瞰图,也不是——至少不仅仅是回溯这座城中之城的发展路径,开展案例分析。全书的结构,沿着时间(从公元前罗马占领伦敦时期一直写到现在)和空间(整座城市的各个区域均有覆盖)的维度同时推进,但当然不局限于此,否则就没法想象“绞刑的故事”或者“你这性感尤物”(“一个妓女在河岸街勾搭塞缪尔•约翰逊时也不讲究客套……”)之类的话题,都能占掉整整一章。

更让阿克罗伊德兴奋的总是这样的场景:多种元素并置、冲撞,有历史演进的脉络,但更有戏剧性和文学感。像狄更斯、萨克雷、约翰逊和鲍斯威尔这样的作家频繁出没于书页间,远远压倒政经及科学界的人物。他们的观察和叙述互相连缀,构成这本书的主体。与其说这是一部城市的历史,倒不如讲这是一座城市(甚而是所有城市)被叙述的历史。因此,作者在第十章末尾饶有意味地指出,每年4月,伦敦市长都会到著名史学家约翰•斯托的墓地和塑像祭拜,并将一管崭新的羽毛笔奉置于塑像的手心。这项仪式“肃穆地象征着撰写伦敦历史这桩事业永远不会停歇”——阿克罗伊德在说这句话的时候,除了指斯托那部不朽的《伦敦调查》(1598)之外,应该也想到了他自己正在写的《伦敦传》。

泰晤士河

像所有国际特大城市一样,伦敦太大,太庞杂,太琐碎,边界太模糊,甚至“迂曲难行,笼统、令人窒息”,以至于任何精确量化分析的企图都注定是片面的。《伦敦传》的奇妙之处,就在于常常会从各种“伦敦叙事”中捕捉到最精炼、最感性但又是最准确的句子,从而让这座城市的独特性通过主观感受得以凸显——这些主观感受起到的作用,是大量(貌似)客观的叙述难以替代的:马拉美在伦敦闻到整座城市飘散着烤牛肉味的气味,亨利•詹姆斯形容伦敦的光线仿佛“阳光从云顶漏缝钻下来的样子”,而十九世纪法国的一位记者发现,跟巴黎人相比,伦敦人听到“起火了!起火了!”时,反应“快得惊人”;1827年,一位德意志旅人穆斯考亲王写道:“在外国人眼里,伦敦剧院里最惊人的是观众那股前所未闻的粗俗和残酷。”十八世纪的鲍斯威尔对这种粗俗和残酷有更生动的描述:“我们冲进剧院,占据后座区中央,手里拎着短棍,兜里装着响哨,稳坐着等候。”

地道的伦敦佬确实视剧院为精神家园,他们在那里安放对仪式感、暴力和冒险的嗜好。剧院历经变迁,在清教运动时期一度被关闭,重新开放以后也沿着“现今一切都讲文明,见不到鲁莽的迹象”(塞缪尔•佩皮斯语)的方向发展。当然,总有人留恋“旧戏”里台上台下打成一片的气氛,就像一边抗拒旧式绞刑一边又被它吸引的狄更斯和萨克雷们。直到十九世纪,“上等”绅士仍然会在观众席上发起骚乱,中断戏剧表演——如果你站在上帝的视角,可能一时分不清,台上台下,究竟哪一出更有戏剧意味。

伦敦的戏剧性就这样从台上延伸到台下,从剧院里扩散到剧院外,这一点构成了《伦敦传》的主旋律,几乎在每一页都有所体现。伦敦街头,似乎人人都身穿戏装,因为“在如此拥挤的城市里,人们仅靠衣服识人”。“蓝袖毡围裙”是屠夫,“风帽、头巾、顶髻”是娼妓,戴假发、手腕套着褶裥饰边的是十八世纪中叶推销货物的商人。惟一的例外是节庆,人们收起他们的常规“戏服”,换一套装扮,技工穿上山寨的贵族服装,作家装扮成“无赖”或者士兵,到酒肆寻乐。在阿克罗伊德看来,伦敦佬经久不衰的异装癖,实质上源自伦敦这种“诙谐模仿的平等化精神”。

阿克罗伊德甚至用这种观点解释查尔斯•兰姆的名篇《扫烟囱童工赞》。一年到头,烟囱童工只有在好心人张罗的年度晚餐里,才能把自己置换成平时他们无份扮演的“儿童”角色。于是,“数百张嘴笑得露出牙齿,以灿烂惊动黑夜”。左翼人士或可争论,这戏剧化的一幕体现的并不是真正的平等主义精神,仅仅是为了让这些孩子顺从惨淡的命运。不管怎么说,平等的幻象虽然短暂,却足以让人上瘾,足以让伦敦人对戏剧,以及戏剧化的生活,保有持久的、无以名状的热情。

无论这种热情是否具有清晰的自觉意识,至少它启发了那些有志于叙述伦敦的写作者。莎士比亚在《亨利四世》里写福斯塔夫与太子在野猪头酒店里搭台演戏,互换角色,这段经典隐喻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折射了现实、历史与戏剧之间的关系,并潜移默化地反作用于现实?我们根本无从度量。某种程度上,生生不息的叙述者不仅记录了伦敦,也通过强化城市的戏剧性,重新定义了伦敦。用阿克罗伊德的说法,他们创造了一幅幅古怪的都市皮影戏,他们笔下或自闭或痴狂的角色,与这座城市的黑暗力量交织,创造了一个戏剧化、象征性的伦敦。很多时候,他们笔下的伦敦取代了诸多方面的“现实的”伦敦。

伦敦的剧院

所以阅读《伦敦传》,你大可不必执念于书中的各种理性判断。一旦离开语境,它们有时甚至会显得自相矛盾。你在564页上刚刚读到“地球上没有任何其他城市能展示出这样的政治延续性和行政延续性……这座城市的质地也异乎寻常地连贯……即便是伦敦大火带来的毁坏也没有将古代的巷道和界限抹杀掉”,很快就在645页上看到:“伦敦一直都是一座丑陋的城市,它总是在被重建、被摧毁、被破坏。”城市的复杂性让所有的概括都失之偏颇,让所有的规律身后都紧跟着例外。一个硬币的两面都是真实的,重要的是看见一面的时候总是意识到另一面的存在。

相比之下,更重要的仍然是书里那些俯拾皆是、如有神助的细节。写二战中的伦敦,阿克罗伊德略去多少战争风云,只写前后的照明变化。在泛光灯首次照明(1931)的九年之后,伦敦被迫进入灯火管制,整座城市黑影憧憧,熟悉的马路成了“费解的秘境”。早已习惯了现代光线的眼睛穿越不回煤气灯时代,人们热烈地盼望暴雨,因为可以借着闪电再看一眼曾经熟悉的街角。如是,你可以约略想见,等到1944年取消灯火管制时,市民们该如何体味重获新生的惊喜。当历史的重量已经压迫到人们欲说还休时,这一恍神之间失而复得、虚实无间的万家灯火,就体现了城市柔韧的本质。

《伦敦传》在“城市性”和“英国性”之间,毫不犹豫地倒向前者。在大部分篇章里,伦敦所呈现的诸般特质,更像是作为一个独立于英国(民族性)之外的存在——这点倒是能在最近的脱欧公投中得到验证。游荡在这座“城中之城”的现实和隐喻之间,你很难想象还有什么它覆盖不到的城市经验。所以当我看到第十九章“他们全是市民”里描摹的那些古怪而孤独的伦敦佬时,觉得这样的生存状态也完全可能发生在东京或者上海。只不过,伦敦佬似乎喜欢在审美上搞得更极致一点,他们更具有黑色幽默的天分。就像那个十八世纪末住在蒙特街的家伙,用防腐剂保存去世的原配,陈列在客厅里。他让死去的原配穿黑色,活着的继室穿白色,严禁交换。

2006年秋天,我钻进伦敦泰特现代艺术馆那座著名的“大烟囱”。现代艺术是强大的负能量场,一堆拒绝阐释的线条、色块、树根、幻灯从我身边掠过——应该说我掠过了它们。我的腿开始打飘,胃被西餐和艺术撑到了接近胸腔的位置。我走到四楼那座著名的阳台,据说在这里看得到全伦敦最好的夜景。

夜幕下的泰晤士河远不如塞纳河旖旎,但它其实暗地里也懂得跟那似有若无的雾气调情,把对岸的灯光全化开一层光晕。我其实看不见远处,但白天所见的影像,东区与西区巨大的反差,东区墙上那些或生气勃勃、或颓废愤怒的涂鸦,似乎特别容易在黑夜中,在我疲劳的视网膜上放映出来。

当时还没有智能手机,我也没有随时摸照相机的习惯,只歪着头看身边所有人都在拿冰凉的铁栅栏当三脚架,屏住呼吸,长时间曝光,想拍一张合意的夜景。我想象,那些驶过泰晤士河的船上的点点灯火,会在他们的照片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光弧。回到故地,他们会得意洋洋地把这些光弧指给那些没来过伦敦的人看。他们屏住的那口长长的呼吸,也成了这夜、这河、这阳台的一部分。

我真希望那时我看过《伦敦传》。那样,斯时斯地,我一定会想起这个既悲伤又温暖的句子:“也许这可以看作伦敦的一大吊诡:这座城市先安慰它即将吞噬的人。”

《伦敦传》,[英]彼得·阿克罗伊德著,翁海贞译,译林出版社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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