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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铜山13宗土地出让金长期拖欠,检察院促国土局履职追缴
江苏徐州铜山区彭祖文化研究会等13宗受让的土地,长期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利息,面对这种情况,徐州市铜山区国土局并没有积极行动,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10月12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这起案例。
徐州市铜山区12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会上了解到,2015年,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当地存在13起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利息的系列案件。
然而,铜山区国土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未及时督促土地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利息等,甚至存在着为土地受让方免除滞纳金及利息等多项违法问题。
2015年8月,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迅速介入,向铜山区国土局发出13份《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征收、追缴土地出让金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铜山区国土局进行了整改。
铜山区国土局对彭祖文化研究会地块,撤销了土地使用权证;对5块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并提起仲裁;2块地块签订补充协议,延期缴纳;其余4块违法用地,申请仲裁追缴余款……
澎湃新闻记者在铜山区委、区政府主办的中国铜山网上查询到,该系列案件也出现在2016年1月发布的铜山区委关于江苏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中(2015年8月10日至9月25日,江苏省委第六巡视组曾对铜山区进行了常规巡视)。通报称,“铜山区对存在出让金欠缴的13宗土地加大土地出让金清欠力度,已清欠到位出让金3.2亿元。”
徐州铜山区检察院督促铜山区国土局履行职责一案,是江苏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典型案例。
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该省自2015年下半年推开公益诉讼试点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督促履行行政职责类检察建议105件,目前,行政机关已经纠正行为或履行职责的有93件。
比如,江阴市检察院督促江阴市环保局履行职责案就得到了积极纠正。在江阴一起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中,江阴市环保局履责时,对位于该市徐霞客镇方园村凤凰桥西堍北侧储罐内的废碱液进行了封堵,没有做进一步处置,但废碱液属于危险废物,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2016年3月,江阴市检察院发现后,向江阴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当月江阴环保局进行纠正,清理了储罐内的废碱液,并全程跟踪监管。
“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可以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说,经诉前程序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情况,检察机关将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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