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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要求房产中介禁用“日光盘”等词,不能派发传单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2016-10-13 15:51
来源:澎湃新闻
地产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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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发布《关于规范销售广告用语,取缔举牌销售、派发传单行为的通知》,要求禁用“日光盘”、“最优”等违规广告用语。

对于近期一系列针对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布的通知,有中介机构人士直言:“不知道日子有多难过”。

此次通知内容主要为两点:一是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照《广告法》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自即日起自查自纠,严格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过程中的广告用语,禁止使用诸如“日光盘”、“最优”、“最低”、“独家”等违规广告用语。

二是经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自即日起,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采取举牌销售、派发传单等形式发布房源信息广告。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明确,一经查实,属首次违反的,依据《良好行为、不良行为清单》行为规定记列不良行为,并给予禁业三个月处分;对其所属机构、分支机构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再次触犯的,直接吊销该人员星级服务牌,并依《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星级管理办法》规定,对被吊销人员两年内禁止从业。从业人员被禁业及吊销期间,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聘用。一经发现违规聘用被禁业或被吊销星级服务牌人员的,该机构处以列入“行业黑名单”的惩戒,自其被列入“行业黑名单”之日起2年内,不予申请星级。

值得注意的是,10月10日,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开展举报未备案房地产“黑中介”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行业秩序,确保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落实,维护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健康形象,即日起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开展举报未备案房地产“黑中介”专项活动,欢迎广大会员积极参与举报活动,以实际行动净化行业发展环境。举报对象为:未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中介机构、私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小区物业、未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的地铺。

国庆期间,20多个城市纷纷出台楼市新政,其中包含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严厉打击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的行为。

今年8月,住建部就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房地产中介行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较快,在活跃市场、促进交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存在着经营行为不规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

国庆期间,住建部公布了各地查处的一批45家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住建部指出,这些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通过发布虚假广告、恶意编造散布谣言,制造房源紧张气氛,采取违规预售、捂盘惜售等手段,煽动消费者购房,以达到其抬高房价、牟取私利的目的。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误导了市场预期,社会影响恶劣。对此,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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