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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聊天闹矛盾,温州一残疾人头像被贴狗身上反复转发
在微信群里聊天时产生矛盾,温州朱女士的真人头像被群友“PS”到狗身上后反复发到群里,朱女士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三名群友告上法庭。10月13日,温州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未当庭宣判。
原告朱女士的丈夫陈先生14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涉事微信群建于2015年,群友都是浙江桐乡市某楼盘的业主,为维权建了这个群,朱女士还是组织者之一。今年7月,朱女士和几名业主在一次维权讨论中发生矛盾,其中两名业主在群里辱骂朱女士,还将朱女士的真人头像“PS”在狗身上的照片反复发到群里。
“我后来了解到,这张PS图是他们从一个叫‘苍南信息群’的微信群里转发来的,他们的转发已经对我们造成了影响。维权微信群里有500名业主,经常发言的那些人都知道谁是谁,即使是不认识的人,日后也难免接触。我爱人是残疾人,他们在发图文辱骂我爱人的同时,还骂她残疾人的身份,给她的身心带来了极大伤害。”陈先生说,至于“苍南信息群”里为什么有他妻子的合成图,他也不清楚。
朱女士夫妻决定起诉。虽然微信群用的是网名,但他们还是获取了一些对方的身份信息,并请律师赶赴腾讯公司总部调取、确认了其注册信息。
随后,朱女士将微信群里的三名业主——福建人张女士、温州平阳人李先生、宁波人徐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在温州媒体上道歉,共同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
据《温州晚报》报道,被告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称,被告不构成名誉侵权,因为辱骂言语仅限群内,只针对原告的微信昵称,并不知道其真实身份,也未产生严重后果;原告在群里也辱骂其他业主,包括两名被告,自身存在过错。同时,PS图片不是被告合成的,只是转发。被告张女士、徐先生还以“名誉侵权”为由向朱女士提出反诉,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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