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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在华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将有指南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2016-10-14 22:04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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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安部已拟定《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向各有关方面征求意见,将于2017年1月1日《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实施之前对外发布。

这是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10月14日公安部与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召开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座谈会上获得的消息。当日会上,美国世界健康基金会、美国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上海代表处等9家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代表人士就《办事指南》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办事指南列出登记备案具体操作流程

“今年4月《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颁布后,为给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登记备案提供指引和帮助,我们研究制订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郝云宏表示,包括正在研究制定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以及征求意见的《办事指南》。

郝云宏透露,《办事指南》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登记的程序,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年度计划备案及年度检查,以及注销登记等;二是临时活动备案的程序;三是有关注意事项;四是登记备案需要填写的相关表格。

“在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的办理程序部分,对办理的条件、所应提供的材料、办理的流程等作出了细化明确规定。”郝云宏说,此举是为了方便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中方合作单位在办理登记备案过程中具体操作。

此外,在相关登记备案表格中,为方便填报,《办事指南》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中方合作单位所应提供的基本信息予以明确提示。

登记备案窗口设在出入境接待大厅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开展活动,需要到哪里登记备案,《办事指南》也予以明确。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公安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

“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登记备案工作由所设立的代表机构住所在地和临时活动中方合作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郝云宏说,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不直接登记备案,负责对各省级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座谈会之前,澎湃新闻在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看到,该局大厅已设立“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指示牌,相关窗口也已准备就绪。

上海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我们设立了四个窗口,还设立了两台政务公开信息资助查询机,可查询备案条件及程序、临时活动备案流程等信息。”

“刚才大家已参观了上海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受理窗口,其他省市也正在建设。”郝云宏说,把登记受理窗口统一设在出入境接待大厅,是为了方便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外籍工作人员一并办理工作、居留等相关证件手续。

境外非政府组织可通过网上预约办登记

在座谈会上,参会代表均对拟出台的《办事指南》表示认可和欢迎,并分别作了发言。

美国世界健康基金会主要关注健康卫生项目来中国已有33年,该基金会上海办事处高级行政经理顾淑萍说,“2007年注册以来,我们开展活动比较顺畅,公安部出台指南以后,我们也感觉振奋人心,但我也关心怎样理顺其中的关系。”

该基金会项目总监徐健蓉接着提问道:“我们已在民政部注册,在上海也有办公室,办事指南出台后,我们是否需要在上海注册?”

世界自然基金会北京代表处中国地区总干事卢思骋也提出了同样问题。他说,该基金会注册地在北京,但在中国多省市有项目办公室。“我们的困惑在于,办事指南出台后,在其他地方是否也需注册?”

“大家围绕着办事指南以及管理法的有关实施问题,分别作了很好的发言,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在代表们发言结束后,郝云宏表态道:“我们将认真研究,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把服务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郝云宏评价道,境外非政府组织既带来了项目、资金,更带来了多元的理念、先进的技术、有益的经验,为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友好交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国政府继续欢迎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开展合作交流。

在座谈会上,郝云宏还透露,目前正在建设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和互联网站,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备案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等,相关指导指引性文件也将在办事服务平台上对外发布。

“目前公安部和有关部门已成立国家境外非政府组织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活动监督管理和服务便利中的重大问题。”郝云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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