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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暴力伤医案件一律列为重大敏感案件

中新网
2016-10-21 11:5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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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伤医不管事出何因,都是伤天害理。 东方IC 资料

中新网10月21日电,近几年,涉医犯罪屡屡登上媒体头条,外界对涉医犯罪也愈发关注。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今日回应相关情况时表示,凡是暴力伤医案件,一律列为重大敏感案件,检察机关必须及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惩治各类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是发生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医疗卫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和答记者问。

黄河表示,暴力伤医不管事出何因,都是伤天害理。这种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套用古话说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必须坚决予以依法严惩,这是各级检察机关达成的一个基本共识。

黄河介绍,为此,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加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创新工作方法,力求良好效果。

他介绍,凡是暴力伤医案件,一律列为重大敏感案件,检察机关必须及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

黄河介绍,一旦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就要最高检督导,各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及时研判案情,准确作出反应;就要组织精干力量,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保证证据质量;就要依法快捕快诉,保证高速高效。

此外,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今日介绍,检察机关将从严惩处利用互联网等媒体恶意炒作,挑拨医患矛盾,引发涉医突发案件、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

万春介绍,在为创建“平安医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涉医犯罪、保障医务人员权益,《意见》强调了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要求依法惩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液、妨害传染病防治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犯罪,为创建“平安医院”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要求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非法拘禁等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维护医务人员的执业安全。

三是要求从严惩处在医疗机构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扰乱医疗秩序等犯罪行为的职业“医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从事非法行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非法采供血液违法犯罪活动的游医、假医、“黑诊所”“血头”,以及具有幕后组织、网络策划、涉黑涉恶、内外勾结等恶劣情节的犯罪分子或者团伙。

四是要求从严惩处无端猜疑、蓄意发泄,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犯罪;以不特定的医务人员、就诊患者为侵害对象,危害医疗场所公共安全的犯罪;利用互联网等媒体恶意炒作,挑拨医患矛盾,引发涉医突发案件、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

五是正确区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罪与非罪界限,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医疗服务环境。

六是对于严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如在医疗机构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扰乱医疗秩序等犯罪的职业“医闹”等重点打击对象,依法提出从严处理、不适用缓刑、适用禁止令等量刑建议。

(原题为《最高检:暴力伤医案件一律列为重大敏感案件》《 最高检:恶意炒作引发涉医群体性事件将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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