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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泗县国土局窝案近日宣判,曾致使国家损失上千万元

中安在线
2016-10-21 19:1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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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谋取私利,几名国土局的领导在国家投资的项目工程上“做手脚”,致使国家损失上千万元。近日,宿州市中院对泗县国土局原局长张宝华、副局长鲍从俊、泗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主任袁辉职务犯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

2005年至2013年,张宝华任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鲍从俊任副局长,而袁辉任泗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副主任、主任。期间,泗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由国家投资的徐贺工程建设,并委托安徽省国际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招标。

在招标过程中,张宝华收受没有施工资质的周某某、程某某等人财物,允许并帮助没这些人投标并中标。鲍从俊明知周某某借用他人资质承揽徐贺工程标段,仍找张宝华帮助周某某中标。张宝华又擅自安排没有水利项目设计资质的泗县水利局设计室进行工程设计,并由鲍从俊、袁辉具体联系并签订协议。

在徐贺工程六标段泵站工程施工过程中,张宝华同意袁辉将配套工程不经招标交与程某某承包建设,在该工程临近完工时,根据进行虚假招标并由程某某中标。

法院认为,张宝华、鲍从俊、袁辉在上述徐贺工程招投标及施工建设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滥用职权,致使该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经淮河流域水利工程检测中心鉴定:该工程泵站与原设计不符,部分泵站不具备提水功能,斗渠、农渠、毛渠破损严重,不具备通水功能,道路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部分桥梁存在安全隐患。宿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结论书证明,泗县徐贺工程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018余万元。

为感谢张宝华、鲍从俊和袁辉在徐贺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办理土地证等方面提供帮助,周某某、程某某等人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就会送来“感谢费”。其中,张宝华收受他人现金87万元、购物卡1.1万元,鲍从俊收受他人现金45万,袁辉收受他人现金23.5万元、购物卡0.4万元。

此外,为了与时任泗县县委书记晏金星(已获刑)搞好关系,取得晏金星的信任,以便在他个人工作及职务晋升中得到晏金星的帮助和支持,在2003至2012年期间,张宝华多次向晏金星行贿17.4万元。

宿州市纪委在查办泗县徐贺农田水利项目案件期间,张宝华听说专案组要找他了解情况,主动到办案点交代了自己的犯罪问题,从而揭开了该县国土系统的腐败窝案。

一审法院分别以张宝华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行贿罪,鲍从俊犯滥用职权、受贿罪,袁辉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三人相应刑罚。一审宣判后,三人以量刑不当为由上诉。

宿州市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但是相关人员受贿和退赃的数额不对,由此以张宝华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42万元。鲍从俊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2万元。袁辉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原标题为《安徽泗县国土局腐败窝案被查 正副局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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