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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新闻|西安环保官员用棉纱堵塞伪造空气监测数据该当何罪?

澎湃新闻记者 李珣
2016-10-26 07:46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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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官员用棉纱堵塞长安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采样器,致使数据异常,引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注意并被警方立案调查。

正值雾霾频发的季节,此事一经报道便引发公众热议。

对于此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高同武分析称:“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相关责任人为政绩徇私舞弊并涉嫌滥用职权,如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滥用职权罪,其中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律师:相关责任人涉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律师高同武10月25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国家环境保护部出台并实施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中,对环境监测机构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形有明确界定,其中第二项便是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

而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第六十八条和六十九条,对于此类弄虚作假的行为均有具体规定。

其中新修《环保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而第六十九条则规定,违反《环保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就当前了解到的情况进行分析探讨,西安长安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相关责任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这起事件中,有弄虚作假的主观故意,且是为了自身政绩篡改监测数据,徇私舞弊,涉嫌滥用职权,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需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依法处理。”高同武说道。

专家:相关法律法规已较完善,但关键在于落实

“现在环境考核的压力加大,违法的风险也在加大。除了《环保法》之外,今年1月1日,环保部还专门出台并实施《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主要就是针对环境保护和监督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这都是具有针对性的。环保部可能也确实感到造假比较多。”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秦鹏向澎湃新闻分析道。

秦鹏表示,近年治理空气污染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很多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应付环境考核,便有了弄虚作假的动机。

高同武和秦鹏均表示,目前从立法角度来看,相关法律法规已比较明晰完善,环保部在防范人为造假方面也有明确规定和处理办法,但关键在于落到实处、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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