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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婚内强奸妻子获刑8个月,违背妻子意志真的会坐牢吗?

2021-11-24 07: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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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柳宇霆

丈夫因强奸妻子被判刑,在很多人的眼中,这是一件很荒诞的事情。两口子都领证结婚了,生活在一起了,就算发生了性关系,怎么也谈不上违法犯罪吧?不过,在现实生活中,还真有婚内强奸被判刑的案例。

最近,河北邯郸磁县法院公布了一则案情:丈夫婚内强奸妻子,因妻子反抗且处于月经期,丈夫强奸未遂。据悉,丈夫长期酒后家暴,妻子当时已提起离婚诉讼,两人处于分居状态。妻子为了两个子女着想,希望法庭对丈夫从轻处罚,目前二人已调解离婚。磁县法院认为,因违背妇女意志且婚姻关系不稳定,丈夫构成强奸罪,获刑8个月。

这个判决一出,很多男性心头一惊,如果“违背妇女意志”就可以定为强奸罪,那自己怕是要牢底坐穿。所谓婚内强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是不是丈夫违背妻子的意志就可能涉嫌犯罪了呢?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虽然《刑法》的强奸罪并没有丈夫成为犯罪主体,但是夫妻关系并不同于一般的人身关系,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基于合法的婚姻,继而产生夫妻之间特定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同居和性生活,乃是夫妻之间对等人身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容。既然双方自愿登记结婚,也就作出了对同居和性生活的法律承诺。

在正常的夫妻关系维系期间,丈夫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也不乏违背妇女意愿、“霸王硬上弓”的情况,但与同样是“违背妇女意愿”的强奸犯罪截然有别。这种性关系的发生,仍建立在未破裂的夫妻感情基础上。虽然女方可能表示,不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在主观上并没有抗拒其他人那样的强烈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性关系,可以说并未从根本上违背女方意志,纵然在性道德上有污,但还不构成强奸罪。

正因为夫妻关系的特殊,所以在判定“违背妇女意志”这一点上,司法机关会严格限定条件,而这个限定条件就是婚姻关系是否处于稳定状态。在最高法编印的《刑事审判参考》曾经出现过一个案例——王卫明强奸案,明确了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是前提条件是双方已经不具备正常的夫妻关系。

回看邯郸磁县的司法案例,也是如此。“丈夫长期酒后家暴,妻子当时已提起离婚诉讼,两人处于分居状态”,意味着这是一种不正常的婚姻状况。在这种情况下,丈夫仍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应当定性为婚内强奸,作为强奸犯罪的一种。虽然因为女方处于月经期,强奸犯罪未遂,但并不影响定罪,只是量刑上“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婚内强奸之所以在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得以成立,就是因为存在特殊婚姻状况。当夫妻双方感情处于破裂状态,决心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并进入了离婚诉讼程序,婚姻关系实际已处于不稳定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还没有经过法庭判决,正式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对同居和性生活的法律承诺,已经不再具备当初的效力。

一部人类社会史,也是一部权利进步史。对女性权利的重视、挖掘与保障,成为检验文明成色的重要试金石。当然,公众的法治理念还有待跟进。这份判决之所以成为新闻,既是相关案例数量偏少,也是超越了不少公众的常识认知。从长远看,还需要从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层面发力,推动构建新型的文明婚姻关系,更好地保护女性权益。

不过,即便“违背妇女意志”的婚内强奸,成立条件比较严苛,但是并不等于丈夫在日常生活当中就真的可以不顾及妻子的想法,那些违背妻子意志的丈夫们,即便不会牢底坐穿,也应该接受道德的谴责。在稳定的婚姻关系中违背妻子意志,婚姻迟早也会变得不稳定的。平心而论,婚内强奸这个法律概念的提出,不仅拓宽了强奸犯罪的适用范围,也让妇女性自由意志得到更大的尊重和维护,也有利于婚姻关系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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