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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闯红灯致两车相撞谁担责?听听律师怎么说

2021-11-24 15: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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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宣城的汪某某驾驶救护车闯红灯,与姚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原因系汪某某驾驶救护车非执行紧急任务闯红灯通行引发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中国交通网针对事故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连线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田玥律师为大家进行专业解读。

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针对这个问题,田律师这样解答:救护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应视为是普通车辆,应当遵守交通规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如果是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有何不同?

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为了缩短救护时间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必须是确保交通安全为前提。

如果发生此类事故,首先要查明事发时救护车是否在执行紧急救护任务,其次是要查看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根据当时的交通情况判断救护车驾驶员是否已确保交通安全为前提。

救护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单位责任还是个人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救护车执行任务时,享有哪些优先道路通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另外,一般发生交通事故侵权案件赔偿的支付顺序为: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汪某某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驾驶救护车,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在此,中国交通网小编提示,行车安全无小事,安全驾驶守平安。

责编:石蕾 周晶

投稿邮箱:zgjt1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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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稿件为中国交通网独家稿件,如需转载需保留原文全部内容,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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