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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中增加绿化新招:个人进行绿化每平米最高奖260元

王龙博/新华网
2016-11-03 22:01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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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11月3日消息,据重庆渝中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消息,为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渝中区在重庆率先制定《渝中区社会绿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现金奖励的形式鼓励单位或个人进行绿化建设,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据悉,《办法》中所称的社会绿化,包括辖区内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自筹资金(财政拨款除外)新建的绿地,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及新栽种的树木、花卉。

渝中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黄中强介绍说,新建的绿地植物层次分明,景观效果好,养护一年植物成活后,经验收合格,建设奖励100元/㎡。对在公用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建设的单位全额奖励,对在非公用建筑实施屋顶绿化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布置形式,按照屋顶实际栽植面积实行差额建设奖励。其中,草坪式奖励100元/㎡,组合式奖励150元/㎡,花园式奖励260元/㎡。值得一体的是,该《办法》在奖励方式中增加了容器式墙体绿化,按照实际覆盖面积进行建设奖励200元/ ㎡。

此外,单位或个人需要在施工前到所辖街道办事处进行方案备案并提出奖励申请。施工完成并经过一年养护期后,由所辖街道办事处与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在所辖地区进行为期五日的公示,公式无异议后由区市政园林管理局统一申领,所辖街道办事处统一发放奖励资金。“社会建设奖励为一次性奖励。”黄中强介绍到。

据了解,绿化建设坚持“谁出资建设、谁申请奖励”的原则。新建的社会绿化只要符合奖励条件,不受面积和株树的限制。截止2015年底,渝中区建成区绿地总面积达648.63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9.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8平方米。该《办法》的制定将促进绿地面积的增加,调动单位或个人参与绿化建设的积极性。

(原题为《单位或个人进行绿化建设 渝中区每平米最高奖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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