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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布朗为什么这样红:畅销小说家的干货与套路

徐书白
2016-11-08 16:5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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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丹·布朗已经感到厌倦了?随便上网搜搜看,这样觉得的还大有人在,远不止你一个。即便如此,这位畅销小说家的人气依旧火爆。2013年,丹·布朗的小说《地狱》(Inferno)出版,哪怕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抱怨说不如《达·芬奇密码》好看,当年还是卖出了六百万本,并且持续畅销至今。此后尽管再无新作,在2015、2016年的全球作家富豪排行榜上,丹·布朗仍然分别以一千三百万、九百五十万美元的年收入排在第十一、十二位。2016年10月28日,根据《地狱》改编的电影同步在北美和中国大陆地区上映(片名《但丁密码》一看便知是为了强行呼应《达·芬奇密码》),在中国观众铺天盖地的吐槽声中,电影票房五天破亿,同时登顶全球票房排行榜首。

你看,再怎么骂丹·布朗,他还是最受欢迎的畅销小说家之一。据说,他的同行斯蒂芬·金有一次在对大学毕业生的演讲中说:“十年后,我去你家玩,如果看到的是一水的丹·布朗新作,我会一直追你到大门外,大声尖叫:‘你其他的书呢?你的脑子进水了吗?’”对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金是在嫉妒自己的同行,他骂丹·布朗的话,几乎就是当年那些尖酸刻薄的评论家骂他的话的原样复刻。当然,正如那些评论家拦不住他的书大卖,他也拦不住丹·布朗的小说走红。

电影《但丁密码》改编自丹·布朗的小说《地狱》

最是套路得人心

无可否认,有关丹·布朗的评论当中,最常出现的词就是“模式化”。曾经有个记者写过一篇关于丹·布朗的报道,标题赫然写着:“模式化的丹·布朗何以畅销?”换个如今流行的说法,丹·布朗的小说“全是套路”。

这自然是评论家所深恶痛绝的,也是严肃文学创造者避之唯恐不及的。对这两类人而言,模式化就意味着陈词滥调,意味着缺乏想象力和创造力,意味着迎合庸俗的大众趣味,失去了格调和品位。还有什么事情比这更可怕吗?

不过,如果将这种精英范儿十足的观点搁在一边,稍微正视一下这个世界上每天都在涌现出来的各类通俗文艺作品,如小说、戏剧、动漫、电视剧、电影等,你就会发现,最受欢迎的,永远是那些模式化的、充满套路的东西。有人总结过“香港TVB剧集俗套大全”,有人列举出“那些日本动漫里的老梗烂梗”,还有人归纳过好莱坞电影和英剧、美剧里的各类桥段——有个叫TV Tropes的网站就是专门干这个的,一帮理工科背景的宅男极客凑到一块儿,专门分析、拆解各种流行电影、电视剧、动画、小说和游戏中的剧情桥段,物理专业出身的科普作家万维钢先生称之为“剧情函数库”。现实生活当中,人与人之间存在的无限多的可能性,到了这个库里面,就只剩下了那么几十种套路而已,就像函数那样,跟观众的心理感受一一对应:A类可以让观众发笑,B类可以让观众悲伤,C类可以让观众愤怒……总之,观众爱看的全都有,观众不爱看的全没有。

丹·布朗小说《失落的秘符》

而丹·布朗无疑就是一个套路大师。他已经出版的小说,首先都可以归类为侦探小说,从内容情节上来看,沿用了古典侦探小说的模式,强调解谜和推理;从贯穿小说始终的动作和冒险来看,又颇有硬派侦探小说的气质。而从具体的悬念设置上来看,又会发现各种惊悚、悬疑小说的影子。他自己在接受采访时也提到过,最喜欢约翰·斯坦贝克精湛的叙事技巧、罗伯特·陆德伦精心构思的故事情节,还有莎士比亚玩弄词语多义的娴熟技巧——莎士比亚和约翰·斯坦贝克所属的经典文学,以及罗伯特·陆德伦(代表作为“谍影重重三部曲”)所属的通俗文学,对他都有深远影响。总而言之,他的小说既有经典文学的若干特征,也融合了诸多畅销小说要素,但凡是经过历史考验的、读者喜闻乐见的,他全都一股脑儿地拿过来为己所用。正因如此,有论者引用詹姆逊的论述,“到了后现代主义阶段,文化已经完全大众化了,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纯文学与通俗文学的距离正在消失”,将丹·布朗的小说归为后现代主义文学之列。

但不管是哪个主义,有一点丹·布朗的研究者早已达成共识:他的小说,读起来就像看电影——当然,是观看好莱坞的商业大片。在他手中,不仅商业电影的“三S原则”——悬念(suspence)、惊奇(surprise)、满足(satisfaction)——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而且他还在文本当中娴熟地借用各类电影式技巧。

传统小说的叙事模式是线性的,由开头、发展、高潮、结局、尾声这几个部分组成,丹·布朗的小说却打破了这一固有模式,改用了非线性的叙事模式,几条剧情线一起推进,互相穿插。这是非常典型的平行蒙太奇的手法。《数字城堡》这部小说就是平行蒙太奇的完美体现,三条解谜线索平行展开:苏珊在国家安全局寻找破解数字城堡的方法,戴维在西班牙搜寻戒指的下落,德源昭高在日本尝试获取数字城堡的密码,视角不断地在美国、西班牙与日本之间切换。《达•芬奇密码》则是一条主线和三条副线同时推进:索菲和兰登的解密之路是主线,以贝祖•法希为首的法国警官试图抓捕兰登和索菲、天主事工会搜寻圣杯和提彬采取的阻挠行动则是三条副线,一条主线与三条副线并行推进,不断把解谜的过程推向高潮。

丹·布朗小说《天使与魔鬼》

丹·布朗还特别注重用文字营造视觉化效果,无论是场景的快速切换,还是细节的深入描写,都给予读者观看电影一般的感受。小说《骗局》的开头,查理·布罗菲就在北极大陆被杀,接下来的场景迅速切换到了美国华盛顿的一个饭店,并没有解释查理·布罗菲被杀的原因,这种手法不仅制造了悬疑氛围,而且促成了读者对画面的想象。《天使与魔鬼》的第一章,丹·布朗非常详细地描写了科学家列奥那多·维特勒的眼珠如何被杀手用刀子剜出来的,这种强烈的感官冲击也会让读者产生如在眼前的视觉化效果。

电影《达·芬奇密码》中的白化病人

更接近于电影的典型手法则是闪回。《达·芬奇密码》中的白化病人虽然残忍地杀害了以索尼埃为首的四名郇山隐修会成员和桑德琳修女,但通过他以往经历的闪回片断,读者可以了解到他由于自身疾病而遭到社会抛弃的遭遇有多么悲惨。小说中曾多次提及奈芙与祖父索尼埃的关系破裂,却对细节含糊其词,等到其后的若干章节,读者像玩拼图游戏一般,把各个闪回片断拼接起来之时,就会发现奈芙与索尼埃发生误会的原因。在《天使与魔鬼》中,幕后主脑身份曝光之后,教皇内侍头脑中闪回了前任教皇遇害后,他如何掩盖教皇被害的真相。人物内心深处的想象、联想、幻觉、回忆、梦境等内容,都通过闪回直接呈现出来,不仅充实了故事的关键部分,也能够帮助读者理清情节线频繁转换而造成的混乱。

文字游戏、博物学和宗教阐释

光是套路玩得熟,这还远远不够,丹·布朗真正蛊惑人心的,还在套路之外。英国著名作家安东尼•波吉斯说,畅销书之所以流行,有两大因素:“一是能促成读者心痒难熬的故事情节的魅力,一是书内的丰富知识。”丹•布朗小说中文版的译者朱振武教授也说过:“他的小说不光集谋杀、恐怖、侦探、解密、悬疑、追捕、言情等多种畅销因素于一身,还融合各种文化符号和当代高新科技于一体。”换而言之,丹·布朗在用悬念和解密吸引广大读者的同时,还能塞给大家各类知识。这些知识固然是充满争议的,半真半假的,只不过是点缀而已,就像蛋糕上的人造奶油那样。但无可讳言,读者好的就是这一口。毕竟,在享受阅读快感的同时,能够学会(或者自以为学会)各种知识,这该是多么划算的一件事情。

丹·布朗

丹·布朗很注重对资料的占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自己在动笔写作之前,会花费大量时间去研读相关的资料,学习各方面的知识。一般先是在网上初步搜集,把“具体的问题发布到新闻网络组里”,此外,便是“充分利用自己收藏的大批书籍,向在这类学科已有建树的专家请教”。他打了个比方,“写一本内容丰富而又紧凑的恐怖小说就像制作枫糖一样。你要敲打几百棵树,煮沸一罐又一罐的糖浆,蒸发掉其中的水分……凿掉繁文冗句,去粗取精,直到你的故事像透明的水晶般呈现在读者面前。我为《达·芬奇密码》一书的每一页都写了十页,但到头来它们都进了废纸篓”。

他小说当中的知识,大约可分为三类。首先,则是最为读者所津津乐道的文字游戏。

《达芬奇密码》中,天主事工会的杀手名叫“塞拉斯”(Silas),是一个意外逃跑的囚徒,《圣经•使徒行记》中的塞拉斯也是一个囚徒,因为对上帝的虔诚而获得了自由。当然,最著名的文字游戏,是小说开头馆长遇害后在身边留下的密码:

13-3-2-21-1-1-8-5

O, Draconian devil!

Oh, Lame Saint!

P.S. Find Robert Langdon

第一行数字是顺序被打乱了的斐波那契数列。第二、三行字面意思是“哦,严酷的魔王,哦,瘸腿的圣徒”,实际上是字母顺序被打乱的“Leonardo da Vinci! The Mona Lisa!(列昂纳多•达•芬奇!蒙娜丽莎!)”。最后一行中的“P.S.”并非通常所理解的postscript(附言),而是被害的馆长对女主角索菲的爱称 Princess Sophie(索菲公主)的缩写。这种文字游戏往往是推进剧情的关键,在后来的章节中,兰登和索菲找到的密码诗中有一句“In London lies a knight a Pope interred”,字面意思是“伦敦骑士身后为教皇安葬”,其实诗中的 Pope 并非“教皇”之义,而指的是英国诗人蒲柏,诗句的实际意思应该是“伦敦骑士身后为蒲柏安葬”——至于这位骑士指的究竟是谁,这里就不剧透了。

《地狱图》

此类文字游戏,在丹•布朗的小说中俯拾皆是。比如在《数字城堡》中,丹•布朗将“国家安全局 ”(NSA,National Security Agency)戏称为“没有这个局”(No Such Agency)。在《骗局》中,他又将“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 ”(NASA,National Aeronautics and Space Administration)说成“在科学上并非总是准确无误”(Not Always Scientifically Accurate)。《骗局》中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塞克斯顿的日程表上的缩写P.E.也有多重含义,可指 personal event(私事),也可指 private evening(独处夜晚)或piss-off everyone(打发任何人)。对提示人物身份、性格来说,这种文字游戏无疑是很有作用的。

其次,就是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知识,艺术、文学、建筑、音乐、历史,可以统称为“博物类知识”。就以《地狱》为例:艺术方面,除了多次出现的波提切利的《地狱图》这一关键线索之外,还有瓦萨里的《马西阿诺之战》、丹多洛的《三圣像》等名画;文学方面,但丁代表作《神曲》中的《地狱篇》贯穿小说始终,第五十二章还直接引用了《地狱篇》中第二十五诗章的原文;建筑方面,出现了佛罗伦萨主教座堂、意大利国家美术馆和圣索菲亚大教堂等著名建筑;音乐方面,出现了弗朗兹•李斯特的《但丁交响曲》;历史方面,不仅十二世纪蔓延整个欧洲的黑死病事件多次出现,苏美尔人在公元前三千五百年左右发明圆筒印章这种相对冷僻的历史知识,也成为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

《马西阿诺之战》

最后便是宗教知识。这其实是丹·布朗小说的核心所在。丹·布朗从小在一个充满浓郁宗教气氛的家庭中长大,对基督教和《圣经》极为熟悉,他在作品中能够得心应手地化用《圣经》中的内容。他笔下以罗伯特·兰登为主角的小说(据说要写十二部),从意象到人物再到情节、结构,无不与《圣经》有着深刻联系。当然,这种对宗教内容的“创造性阐释”也引发了巨大争议,在宗教界看来甚至是一种亵渎。在他的小说当中,耶稣只是一个凡人,抹大拉的玛利亚不是妓女而是耶稣的妻子,耶稣不仅与她生下了孩子,而且血脉一直延续至今。无论是其中哪一条,都让宗教界炸开了锅。有人对读过《达芬奇密码》的英国读者作了一项调查,调查显示,英国各年龄层成年人中,每五人就有一人以上读过此书,而在这些读者里面,相信耶稣可能有后代的比例比未读此书者多了一倍,认为保守天主教团体主业会可能是个杀人不眨眼教派的比例则多出三倍。调查者询问读者,是否相信主业会曾犯下谋杀罪行,结果有17%读者表示相信,未读此书者只有4%相信。有一家民意研究机构访问了逾一千名成年人后发现,高达六成受访者相信耶稣与抹大拉的玛利亚育有子女。这显然是受了此书的影响,因为在未读过此书的人当中,仅30%的受访者相信这一点。

电影《达·芬奇密码》中女主角索菲手持密码筒

宗教人士的反响之强烈,使得丹·布朗不得不公开为自己辩白,《达·芬奇密码》出版一年之后,他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一年来,我背负了好几项罪名,最大的一项就是反基督教……我在一个基督家庭里长大,直到今天,我一直都在努力遵循圣主耶稣基督教给我们的教诲。这部小说绝对没有任何敌对基督教和天主教会的意思。我自己就是一个基督徒,虽然可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但我相信,我尊敬并热爱所有的宗教。我的作品同样遵循了基督的基本教义和基督教历史,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我没有按照现行的君士坦丁版本来阐释圣经,而是依靠自己的探索和领悟。”

西蒙•考克斯的《破译〈达•芬奇密码〉》

可以想见,这种说辞并不能让宗教人士满意。在他们看来,丹·布朗所谓的“自己的探索和领悟”,其实是对基督教肆无忌惮的冒犯。正因如此,丹·布朗的作品自从出版以来,就成为众矢之的,众多历史学家和宗教学者出版了各式各样批判丹•布朗小说的书籍。美国历史学家巴特•D.埃尔曼(Bart D. Ehrman)在他的《达•芬奇密码的真实与虚构》(Truth And Fiction in The Da Vinci Code)中就开列了十条小说与事实不符的错误,美国基督教学者博克•达雷尔(Bock Darrell)也写了一本《破解〈达•芬奇密码〉》(Breaking The Da Vinci Code),指责小说关于耶稣与抹大拉的玛利亚之间的关系的描写是缺乏依据的。想要“蹭热点”的学者也有不少,比如英国人类学家基恩•托马斯(Keane  Thomas)和宗教学家提姆•布莱克(Tim Blake)合著的《圣经隐蔽的历史——破译〈达•芬奇密码〉》(The Concealed History Of the Bible: To Decode Da Vinci),就是一部挂羊头卖狗肉地介绍圣经历史的著作。类似这样破解丹·布朗小说的读物甚至已经形成了一个系列,比如,最有代表性的是英国《现象》杂志主编、历史学者西蒙•考克斯(Simon Cox)的著作:《破解〈天使与魔鬼〉》(Illuminating Angels & Demons)、《破译〈达•芬奇密码〉》(Cracking The Da Vinci Code)以及《破解〈失落的秘符〉》(Decoding The Lost Symbol)等。至于那些以丹·布朗的小说当幌子撰写的旅游指南,就更是数不胜数了。

当然,无论是批评也好,解读也罢,这一切最终导向的结果,就是丹·布朗变得越来越红。这正应了那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在这个众声喧哗的互联网时代,想变红,你得讨人喜欢,想变得更红,你得招人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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