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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立法:严格控制在高污染地块建居民区、学校

澎湃新闻记者 陈卓
2021-11-30 17:2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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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拟立法严控在高污染地块建居民区、学校等。

《条例(草案)》明确了江苏较为典型的十个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类型,包括有色金属采选、石油开采、化工、焦化等行业,要求严格控制将这些行业中土壤污染风险高的地块规划为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疗养院等用地;同时强调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天琦作有关说明时介绍:“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包含对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现状分析,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采取的相应预防措施等内容。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项目选址时,应当重点调查、分析项目所在地以及周边土壤及地下水对项目的环境影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工作不力的几种情形将纳入约谈范围,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恶化的、未完成污染地块或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目标的、存在违法开发建设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和未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协调机制,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协助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考虑到部分城市楼盘建设在经治理修复达标后的地块上,为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条例(草案)》规定,对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计划用作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用地地块,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听证、评估等多种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同时,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开发为商品房的,开发商应当在房产销售时,根据有关要求公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和治理修复信息。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表明,江苏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数量多,在纳入详查的18000多家重点行业企业地块中,3435个地块确定为土壤污染高风险。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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