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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一些部门在环保上推诿扯皮,污水检测数据随意编造

李景平/中国环境报
2016-11-18 10:5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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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4月,环境保护部对山西省长治市进行约谈。随后,7月18日~8月20日,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长治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近日,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长治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情况。

督察认为,近年来,长治市将环保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方案,先后开展了多次环保专项行动,推动了当地突出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环保工作曾一度位居全省前列。2015年以来,由于多种原因,工作有所退步。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二,特别是2016年前4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恶化,综合质量指数同比上升32.4%;在山西省15个恶化的地表水断面中,长治就有3个断面。

压力:约谈令当地政府倍感压力,环保工作力度明显加大

2016年4月被环境保护部约谈以来,长治市环保工作力度明显加大。长治市成立了6个专项行动指挥部,开展了环保督察,对市环保局领导班子进行了改组式调整。长治市政府对环境保护部约谈中所涉及县(市、区)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警示。挂牌督办14家企业,停产整顿1家,对122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

通过4个月的环境综合整治,长治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2016年5月~8月,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同比下降20.8%,达标天数同比增加21天。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16年5月~8月,在地表水监测的17个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同比上升了5.9个百分点。

面对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7月18日至8月20日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长治市高度重视,严查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查办违法违规案件467件,对相关单位的102人进行了批评问责。

问题:督察直指问题所在,助力环境问题加快解决

督察指出,通过近期努力,长治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管理粗放、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全市部分环境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1 对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环保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长治市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认识不高,部分领导干部对长治市环境状况的印象还停留在过去,对被约谈感到不理解。部门之间协同工作落实不够,一些部门负责人对环保任务埋怨多、牢骚多,在具体工作中推诿扯皮,消极应付,配合不力。市公安交警部门、市住建局对承担的环保工作任务心中无数;市农委农业面源污染底数不清;城中村、城边村土小燃煤锅炉改造推进缓慢;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不力。2015年已明显恶化的环境空气质量未能引起市委、市政府的足够重视,市委对市环保局班子建设重视不够,环保部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 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滞后,运行监管不力。

长治市垃圾处置问题突出,普遍存在环保设施严重不足、垃圾渗滤液无处理设施且未送污水处理厂等问题。屯留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停运环保设施、焚烧烟气直排;襄垣县金谷源生活垃圾处理厂建成3年,环保设施尚不健全,久试未验;主城区润禾垃圾处理厂设施老化停运,垃圾临时送沟西村冲沟堆放;沁县、壶关、长治3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迟迟不能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厂运行缺乏有效监管,存在检测数据随意编造、污泥违规倾倒、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水直排现象。长治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严重滞后,致使每天约3200吨污水直接外排至陶清河。集中供热工作推进缓慢。截至7月底,33个换热站中,仅开工在建10个,48台需改造的锅炉中,仅改造完成16台。

3 部分重点工作推动不严不实。

长治市10吨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没有按期淘汰,2016年计划淘汰的燃煤锅炉进展缓慢。山西潞宝集团晋钢兆丰煤化工有限公司270万吨/年焦化项目产能置换时,原有70万吨/年产能未淘汰,实质新增焦化产能70万吨/年。部分县政府组织居民搬迁工作不力。如屯留县华诚焦化和兴旺焦化涉及搬迁18户居民,企业已支付了搬迁费,安居楼已建成,但至今没有完成搬迁;襄垣县富阳工业园区搬迁安置楼未按期完工,部分居民为了尽快搬迁长期上访。全市26家焦化企业中,仅4家完成提标改造并通过验收。淮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4台燃煤锅炉未按期完成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和淘汰,长期超标排污。

4 水环境治理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全市列入“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63个治理项目中,至今尚有18个项目未完成。8家工业园区(集聚区)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置率仅为16.7%。全市半数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不符合保护要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种植有农作物或有农户居住。屯留县席店饮用水水源地、长子县大京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开采井周围30米区域内全部为耕地;屯绛水库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有网箱养殖,影响用水安全。

5 环境执法不严,部分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长治市部分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查处不严,主体责任追究不够,一些转办案件反馈质量不高。淮海集团14台锅炉环境违法行为长期存在,城区政府不认真调查处理,查处反馈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霍尔辛赫煤矿矸石场未按规范要求建设,矸石长期自燃,得不到处理;平顺县对三元石料厂采石损害树木,破坏排水渠的违法行为虽下达恢复原状及罚款的决定,但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也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市烟花爆竹燃放情况比较普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水平低下,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解决垃圾处理的提案、议案,但未引起重视。漳山电厂在多处违规倾倒、填埋粉煤灰,导致史迴灌区引水渠水质受到严重污染。上述问题引起群众多次举报。

整改:督察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督察组进驻长治期间,收到群众来电来信及其他来源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集中在违法违规排污、垃圾存放处理及燃烧污染环境、小加工和噪声扰民、集中供暖与小锅炉使用、油烟污染等方面,上述5类问题约占75.6%。

督察要求,长治市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山西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围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细化环保阶段性工作任务,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严格落实考核问责,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到实处。要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以赴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加大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城中村燃煤锅炉改造等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城市垃圾管理和处置问题;加强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全市污泥处置,确保规范运行,保障地表水体生态安全;全力以赴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完成年度考核目标;尽快完成已严重滞后的“十二五”重点工作任务;加快完成城市建成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焦化企业提标改造、环境保护部约谈点名企业的整改等各项工作;创新思路,加强环境应急等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冬季大气污染问题。要加大追责力度,切实压实各级各部门环保责任。对督察提出的线索,举一反三,严肃查处问责;追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中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密切关注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努力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督察强调,长治市委、市政府应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并将按有关规定,分别向长治市委、市政府移交移送。

(原题为《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长治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超半数水源地不符合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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