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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原县委书记李波案“伪证”风波后再开庭,4翻供证人反悔

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2016-11-28 16:5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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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4个月之后,11月28日,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原县委书记李波涉嫌受贿案一审第四次开庭审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李波的辩护人及多名参与旁听的人士处获悉,此前当庭推翻向侦查机关的供诉、否认向李波行贿的5名证人,除李波的妹妹李梅之外,有4人再度“翻供”,又通过书面自述承认他们向李波行贿。这5名证人当天均未出庭。

李波的辩护人朱明勇称,公诉机关当庭出示新证据称,4名证人通过自述材料的形式,推翻了此前在法庭上的言证。质证阶段,辩方申请这几名证人再次出庭,但未获准。法官最后宣布休庭。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7月31日,四川省合江县委原书记李波涉嫌受贿案“一审庭审结束”,面对4383万元的受贿指控,李波仅承认4万元。5名出庭证人也当庭“翻供”,否认他们在侦查阶段做出的曾向李波行贿的相关证言,称他们并未向李波行贿。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这5名证人分别是:李波的妹妹李梅、特定关系人王芳(化名)、合江新牡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敏、建材商人宋琼芳、厦门恒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家贵。

不过,此后的8月13日,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泸州”通报称:接群众举报称,“原合江县委书记李波受贿案中,有人指使证人、行贿人作伪证,意图让李波逃避惩罚”,要求查处。泸州公安机以涉嫌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对相关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案侦工作正在进行中,对相关人员已采取强制措施。

该通报并未点明哪几个证人涉嫌犯罪,李波的辩护律师及家属此前告诉澎湃新闻,3名证人被抓走。其中,泸州市叙永县警方8月10日作出通知书称,李波的妹妹李梅因涉嫌妨害作证罪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向李梅家属出具的刑拘通知书。

李梅的律师及家属告诉澎湃新闻,目前李梅正被监视居住。 

朱明勇认为,该案一审前三次开庭已告结束,质证、庭审辩护、最后陈述等程序都已完成,法官也已在第三次庭审结束时宣布“择日宣判”,这次再度开庭,是因为证人情况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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