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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某单位副处长借官员身份诈骗48万,一审获刑9年半

静河/大连晚报
2016-11-29 20:1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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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某单位副处长方某某虚构单位开会需要资金的谎言,先后诈骗关系不错的张先生(化名)共计48万元。张先生出于对政府官员的信任对方某某没有怀疑,案发后赃款没有追回。日前,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对方某某判刑9年6个月。

某单位副处长方某某生于1972年,不到40岁即为副处长,本来只要努力工作,前途可期。但他在工作中结识了张先生,觉得此人是从事艺术工作的,有钱、好骗。2014年年末,方某某对张先生编造理由说,年底了,单位要召开有关专家会议,给专家买礼品需要钱,但现在相关政策严,专款专用,单位钱一时批不下来,因此向张先生借钱,还承诺给利息。张先生认为对方是某单位副处长,所说必然不假。因此很痛快地先后两次将钱借给他,方某某出具的借条上盖着单位的公章,也为他加了可信的印象分。2015年1月,方某某仍以这种理由两次向张先生开口,接着诈骗张先生,此时共计诈骗张先生48万元。同年2月,张先生多次催他还钱,方某某总是推托事情正在办,钱马上到账。

多次催要无果,张先生找到了某单位领导,某单位领导说根本没有这种事情。张先生向警方报案,经过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文检鉴定,涉案借条上的公章是伪造的。同年9月,警方接到报案。10月28日,警方依法对方某某传唤,方某某拒绝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警察在一家宾馆大厅将方某某拘捕。

方某某接受刑警讯问时,在证据前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说自己在外面欠了许多债务,工资也被法院冻结了,没有生活来源。平时自己花钱大手大脚,追债人追得紧,为了钱,想到了通过诈骗来弄钱。从张某某处骗的钱,一部分还债了,另一部分吃喝送礼花掉了。庭审结束后,法庭确定被告人方某某4次共计诈骗受骗人48万元。中山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方某某判处重刑的同时,判决继续追缴赃款返还给被骗人。

(原题为《副处长诈骗48万 一审领刑9年半》)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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