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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报复前女友父母致死伤,出院156天死亡是否犯罪既遂?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郭璐璐
2016-11-29 21:17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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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持钢管伤报复前女友父母,致两位老人一死一伤,天津籍男子赵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11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庭审现场获悉,被告人认罪悔过,其辩护律师认为,死者出院时病情稳定,出院156天后死亡,不宜认定为犯罪既遂。

男子持钢管袭击前女友父母致伤亡

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2015年8月25日22时许,被告人赵某为报复前女友徐某的家人,携带钢管踹门闯入前女友位于北京顺义的父母家院内,先持钢管反复猛击徐父头面部、颈部,后用钢管反复猛击徐母头面部、右臂部。

“打架是为了消气,因感情纠纷和两家矛盾。”被告人赵某在法庭上称,自己将徐某父母打倒后离开了现场,随后被民警抓获。

2016年3月20日,徐父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徐父符合重度颅脑外伤后继发肺部感染,致呼吸衰竭死亡;徐母身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头面及右耳多发软组织损伤、右侧额部硬膜下血肿,右侧额、蛛网膜以及下颌骨等多处均存在损伤。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辩称,赵某曾吸毒,停吸后仍有幻听幻觉情况。此外,赵某的母亲患有精神病史,辩护人当庭出示了多份相关证人证言。

“表象不能代替司法鉴定。”检方指出,根据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赵某在实施违法行为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系完全刑事责任人。

与此同时,鉴定书还提到,赵某的违法行为是其脾气暴躁、报复心强的病前性格在行为方式上的体现,“与吸毒行为无关”。

基于此,检方认为,赵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控辩焦点:出院156天后死亡是否犯罪既遂?

“我对罪名和事实没有意见。”面对指控,赵某承认了犯罪事实,不过,控辩双方却对犯罪是否既遂的问题产生争议。

被告人赵某的辩护律师指出,徐父死亡与受伤害间隔时间过长,出院时病情稳定,不宜认定为犯罪既遂。“徐父是在出院156天后去世的,当时出院时医院发现其有肺部感染的情况,不建议出院。”

对此,检方回应说,如果没有赵某的殴打,徐父不会导致颅外伤感染,也不会引发继发性肺部感染,更不会造成徐家人倾尽积蓄救助的情况。

“他们从未前来看望过我父亲,各种费用都是我们自己承担。”受害者家属当庭请求法院追究被告人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庭上,死者家属还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类费用共计89万余元。其间,受害者徐母亦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各项损失5万余元。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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