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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成年人了,不要一感动就行动

周健/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发起人
2016-12-01 16:0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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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毁灭还是要生存,是撰文求打赏,还是跪着求募捐,深圳人罗尔犹豫了很久。最终,他自以为两全其美的骑墙做法造成了一地鸡毛、各种尴尬。

《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事件当事人罗尔

在一部分人眼中,罗尔再穷也有三套房、一辆车和一个公司,比很多中国人强多了,不但可以卖房卖车,还可以四处去借钱,根本不是穷途末路之人,居然骗人捐款,其心可诛。

但在另一部分人眼中,罗尔又是“焦虑的中产阶段”,看似有光鲜亮丽的生活,但一个小小的波浪就会把幸福的小船打翻。

地理位置、健康状况和社会交往能力是造成贫困的三个最要原因,以中国现有的医保制度,一个病人的确能把一个中产阶层家庭拉到贫困的边缘。

所以,无论你是批评还是支持,都是基于自己生活的位置,而不是代表真理。只是,无论是批评还是支持,所有人现在都忘记了孩子的病情。这才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

这个事情我是昨天(11月29日)晚上看到的,有人说转发《罗一笑,你给我站住》这篇文章就能做公益,就能帮助到别人。我打开文章看了看,朋友圈转发的链接并不是文章中提及的“小铜人”公众号,而是“罗尔”的公众号。也就是说,转发并不会得到企业的“捐款”。

仔细琢磨一下,中国人其实挺不长记性的。

2014年7月,广西电视台录制的一档节目“造假”隆林县德峨镇14岁孤儿杨六斤的故事。因为副镇长“跨省夺孤”的事情曝光,几天内这名孤儿获得善款500万元。事实上,杨六斤独居时间不超过25天,其享受各种社会福利以及公益基金会支持,生活费每年超过4000元。

2015年6月初,南京4岁女童小柯身患罕见病脊索瘤,通过网络求助,其个人账户共获社会捐赠648.43万元。7月1日,小柯和其父母以及四名随行医护人员花费66万人民币包机前往赴洛杉矶儿童医院治病,留在他们身后的是遍地的质疑和退钱的呼声。

翻篇想想,我们的社会经常会搞出这样的事来,只要故事说得感人,被感动的人就想要做点什么,而这个做点什么,最后几乎都落在捐钱上。事情一发生“反转”,被感动的人又想讨回一份公道,而所有公道最后又落在对钱的“拷问”上。一反一正看上去很慈善,感觉很正义,但实际上是很不负责任和挺自以为是的行为。

公益是人事,而不是钱事。但是,我们一遇到这样的事情,精力还是集中在“钱事”,引经据典无非是三种观点:是慈善公益组织管钱好,还是家长管钱好;究竟人穷到哪个份上伸手向社会要钱才不是骗子;再遇到这样的事情,究竟捐还是不捐。鲜有人来考量孩子的权益,大家都掉到“钱眼”里了,这也许才是我们这个社会比较令人悲哀的地方。

现在的公益援助,被引导错了方向,无论是个人直接援助,还是通过慈善公益组织援助,都被理解为“钱”的事。捐款人只要完成了捐款,就觉得自己做了好事,离天堂的大门又近了一步。

但是,做公益也好,行善积德也好,首先是人和人之间的互动,而不是人和钱的互动,不是钱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外一个账户就完事,那么简单。

讲一个故事。

三岁的小明回家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想了想,一本正经地给孩子讲解了男女如何啪啪,母亲如何受孕,如何诞生生命的过程。小明一脸迷惑地问妈妈:“为什么幼儿园的小朋友说,他是从四川来的?”

企业管理顾问李红茹老师在讲“具象法则”的时候说,人在交流和沟通的时候,彼此都会按照自己的认知习惯,对对方的信息进行加工。罗一笑这个事情,很大程度上是被感动的人把自己加工成了“爱心人士”,把对方加工成了“值得帮助的弱者”。

有人说,中产阶层朋友圈里的募捐效率很高。显然,中产阶层更明白,通过朋友圈的转发行为来获得“爱心人士”的认同,相比“募捐”来说成本更低。一个人要捐钱,起码还会想一想捐不捐?捐多少?而转发使用的是社交媒体的“零边际成本”,互联网时代的“零边际成本”协作,只要一旦达到“偶合效益”的临界点,就会进入“集体无意识”的行动阶段,很多人的转发、赞赏和参与就与理性判断没有任何关系。带着“狂欢”心态的转发、感动之下的行善,如同动物凭冲动交配,都是毫无“爱意”可言。

尼采说:怜悯和同情,剥夺的是我们作为人的意志的力量。在集体无意识的催眠之下,群体的“狂欢”既可释放人低劣的本能,也会号召出崇高的行为。在集体无意识之下催眠出来的美德,事实上是群体性的“道德任性”,对社会的公平公正有害而无益。

公益是为不特定的多数人服务。针对某个特定自然人的公益捐款,在慈善公益成熟的国家和地区都是被明令禁止的。突然把大量钱注入到一个陌生家庭,就和中大奖彩票一样,会直接打破这个家庭固有的生活平衡,而后定会产生很多不可预知的影响,这种影响好坏兼具。譬如说,京东集团董事长刘强东的夫人奶茶妹突然捐赠100万元给江苏宿迁(刘的家乡)的一个患病家庭,就存在这样的风险。

慈善公益是一件专业的事情,需要由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员来做。中国的公益事业搞了这么多年,直到现在还停留在“慈善家”感动、掉泪、捐款的水准,实在令人汗颜。

今天,对于传统的特权统治或种姓制度的公正性,我们所有人都会毫无疑问地反对,因为这些制度都依靠偶然性来决定财富的分配、机会和权力,而这种偶然性不是人自己所能控制的。如果说市场机制纠正了这种偶然性,那么“一对一”的个案救助,无疑又是在加剧偶然性。譬如,前些日子那个和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长像差不多的孩子,就得到了爆发式的社会关注。

针对特定自然人的“一对一”个案救助,客观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一个人靠运气来获得的社会救助,多半是道德任意性的产物。这样的救助和我们天天反对的“拼爹拼妈”式竞争,没有实质上的区分。

2013年9月,台湾东森电视台主持人俞娴通过东森社会福利慈善基金会为17岁女儿润润在网上发起“抢救润润,台湾人民动起来”的行动,被台湾民政机关认定为“违法行为”,要求东森福利慈善基会撤除相关劝募讯息及账号,依法向社会公众返还非法劝募所得善款1000多万新台币。

俞娴女儿罹患罕见病虽然令人同情,但她不该用自己主持人的公众身份为自己的女儿展开社会劝募。如果她这么为自己的女儿找“活路”是合理的,那么其他没有掌握媒体资源,没有社会影响力的母亲,该如何为孩子进行有效的劝捐?

罗一笑的父亲罗尔是个媒体人,有人脉,懂传播。他无论以何种形式发声,都会比这个社会最底层的求助者更有号召力,更容易获得社会的关注。我们要求媒体人的儿女得病后,媒体人必须保持沉默。但是,我们的爱心人士不该多长一双“势力眼”,缺少一份“平凡心”,凡事喜欢“凑热闹”。

媒体人为女儿患病发声和“苦主”找大咖帮忙“求救助”是一回事。君不见,网络救助,有人一日进数十万善款,有人一月颗粒无收。要知道,名人高调参与“个案救助”就是扩散了自己的“个人偏见”,潜在地影响着社会公众的基本判断,破坏了慈善公益中的公平与公正,加大了社会分配的偶然性。这是一种反慈善、反公益的社会行为。公益不是谈情说爱,别以为有热情、有钱,就能把事情搞定。

有人问我,罗一笑的爸爸应该受到什么处罚?是不是该由民政部门按照《慈善法》给予严厉处罚?在我看来,罗一笑这个事情应该和募捐、公益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关系。微信赞赏就像买东西、给小费一样,是赞赏者对文章写作者的鼓励,而且按照微信公众号现在的规则,给不给作者点赞赏,是读者自愿的事情。另外,赞赏者自己“强人所爱”点赞,现在觉得被骗了,也完全是自己的事情,和民政部门有什么关系?

从罗尔的公众号文章中可以看出,首先罗尔并没有在文章中号召大家捐款,只是希望大家帮忙转发。转发后“小铜人”这个企业来认捐。你爱心泛滥,忍不住,自己主动要给赞赏的,真的就是活该。

我的话比较残酷,但这是最理性的“事实”。至于说,“小铜人”是P2P公司,是血汗营销,也是有点言重。毕竟,从模式和关系上看,“小铜人”的转发“捐款”和农夫山泉“一瓶一分钱”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不过,公众的质疑也有公众的道理。罗尔也好,“小铜人”公司也好,对要不要公众捐款其实内心是矛盾的,有点“半推半就”的感觉。罗尔在文章中反复多次提到,大家是通过“赞赏”来给孩子看病捐钱,甚至还说,自己会把钱捐给别的白血病孩子,这在客观上起到了博同情的效果。很简单,如果罗尔和小铜人真的只需转发,可以关闭赞赏。

撒谎是这个社会所有人都厌恶的行为,但几乎我们每个人都说过谎话。罗尔作为一个小文人,显然知道撒谎意味着什么。他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所发的几篇记录孩子治病的文章无疑是真实的,然而他却做了误导性的陈述,这是他的道德策略,也呈现出一个岌岌可危的小文人,本想体面地“卖文换打赏”,而事实上是穷途末路、跪着求捐的两种心情,以及各种尴尬。

从道德上说,一个策略性的、真实而带有诱导性的表达与一个直率的谎言,“情怀”和“欺诈”之间,在集体无意识的群众那里,就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而已,如何反转,要看吃瓜群众是否觉得“无伤大雅”。

罗一笑家里的情况被“曝光”出来,原因不外乎就是一下子“钱收多了”,伤大雅啦。如果罗尔现在收的钱不是200万,而是20万,或者2万,就没有人追究了,就没有人爆料了。中国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愿人穷、恨人富”,不恨其骗,而是恨其不公。你得到了上千万人的支持,你拿了上百万的钱,你一定有不可告人的阴谋,我们才会上当受骗。

中国人的捐款意愿和志愿服务比例都是全世界最低的。不想捐钱的人,这个时候最愿意出来高呼:“这么骗人”将来就没有人捐款了。好像没有这件事情,他自己一直在持续捐款一样。其实未必。把这件事情往民意上扯,其实就是那些不愿意捐款的人在给自己找正义感与合理性。所以,这些人并不愿意理性地来讨论问题,讨论我们哪里做错了。这里不单是说谁眼红谁的劣根性,而是没有人愿意理性地讨论。

我提议理性地讨论,并不是说,对罗尔要“放他一马”。而是说,既然是民间的事情,老百姓转移的也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就应该由点赞的人来联合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报官”,非用要“慈善法”、“个人募款”、“诈骗”这些“敌对”的说法来解决。这样才会真正促进社会公共生活的进步。

如果我们每个人遇到一点事情,觉得自己吃亏了,被骗了,就把民间自己的权力无条件地让渡给公权力,这是一个现代社会的退步。说到底,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把自己打扮得像天使一样纯洁。看热闹、打群架,是很多时候大部分人都觉得有正义感的事情,但更多情况是,我们自己根本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金无赤金,人无完人。中国人本来就缺少公共生活的经验,所有的关系都是基于家庭、同乡和同学这些朋友圈展开,一旦脱离朋友圈,每个人都有借人多势众演变为暴民的倾向。这些人一旦被相互暗示为代表“正义”的时候,就觉得可以用各种办法证明对方是坏蛋,对方是骗子,为了证实自己结论的真实性,甚至还可以践踏一切规则和法律。

我要说,虽然网上已经有铺天盖地的质疑和揣测,但这并不是我们自己亲眼所见的事实。当初我们被“感动”的时候缺少多少理性的判断,现在我们就需要承担多少责任。社会公共讨论需要的不是指责和起哄,而是抽丝剥茧地去寻找解决冲突的根源,在这个过程中多给对方一些善意,多给对方一些空间,多给对方一些包容,自己多用一些智慧。毕竟,今天对这对夫妻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如何照顾好自己在重症监护室里抢救的孩子,而不是来回应大家的各种质疑。

我相信,关于罗一笑的事情还会继续争论,不过几天之后就会落幕。我希望,落幕之后,那些“爱心人士”已经不再那么容易被感动。我希望,越来越多的群众明白,慈善公益不只是捐钱那么简单,真正的爱心人士应该是“帮穷不救急”。每一个人都应去推动国家承担“救急”的责任,同时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帮助那些陷于贫困的人走出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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