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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石家庄治霾应急举措“夕令朝改”理应多点便民思维

何勇/荆楚网
2016-12-04 11:2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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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不限号的汽车在公路等待红绿灯通行。 东方IC 图

11月30日夜间22时许,石家庄市政府下发紧急通知,决定自12月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响应,中小学、幼儿园停课。而12月1日凌晨2时多,石家庄市政府又临时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停课。(12月1日新华网)

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在夜间发布停课通知之后,第二天凌晨再次发布临时通知宣布不停课,继续正常上课。毫无疑问,这样的“夕令朝改”,很容易让一些家长看不到相关信息,将直接导致看到通知的家长送孩子去上学,而没有看到通知的家长就不会送孩子去上学。治霾应急措施“夕令朝改”的最终结果,是造成学校没有办法正常上课,逼得学校只能选择让到校学生自习,不停课实质上间接的仍然在停课,这是大众吐槽治理雾霾应急预案“夕令朝改”的原因所在。

不过,从法律角度说,治理雾霾采取的应急措施“夕令朝改”并非儿戏,是正当的决策,也不会伤害政府公信力。因为按照制度设计,政府治理雾霾发布哪一级别的预警,采取什么样的应急措施,由气象部门对大气污染的预报数据直接决定。但气象预报数据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时刻变化中,这决定了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其相应采取的应急预案,必须随着气象预报数据的变化而适时调整。当最新的气象预报显示空气污染没有之前预报的那么严重,或者比之前预报的更严重,政府依法也理所应当的相应下调或提高空气污染预警级别。

事实上治霾应急预案“夕令朝改”,本身并没有过错,也是依法决策,关键要看治霾应急预案“夕令朝改”,对老百姓来说是便利了还是增添麻烦了,对治理空气污染是有利了还是让空气污染更加严重了。这决定了治霾应急预案“夕令朝改”,并不等于政府部门只能僵化的执行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和应急预案的调整,而是政府在治霾应急预案决策调整上应当多一些便民思维,让市民多一些方便,而不是给市民造成太多的不便。

因此,如果空气污染预警级别降低了,政府在应急措施的调整上,应当仅限于有利于方便市民生活的措施要及时调整,比如机动车限号措施要及时取消。而调整会给市民生活带来不便的措施就没有必要太早取消或调整,可以迟一点调整,比如头天夜里发了第二天停课通知,完全可以改为第二天清晨发布通知宣布当日下午正常上课,或者继续执行停课通知,事后补上这一课,没有必要必须第二天一大早就恢复上课,打扰市民的生活计划安排。

(原标题为《何勇:治霾应急“夕令朝改”要多点便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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