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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警队被乡人大挂“不满意单位”,牌子第二天就不见了

祁铭/华商报
2016-12-09 07:0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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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给驻地单位投票,10个单位中只有交警中队被评为不满意单位。”12月1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壕兔乡人大举行例行民主评测会,驻地的交警支队三大队小壕兔中队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然而,“不满意单位”的牌子在交警中队墙上挂上第二天就不见了。

被过半人大代表投出“不满意”票

“这是依法依规做的常规评测,别的乡镇也这样。”12月8日,榆林市榆阳区小壕兔乡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该乡为履行人大的监督职能,提高驻地单位的为民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小壕兔乡人大每年年末都要对驻地各单位进行人大代表民主测评,评测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生效结果为票数过半,按照评测结果向被评测单位发牌。

该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年的评测选在了12月1日下午,当日参加评测会的有小壕兔乡人大代表40多人,以及部分党代表列席。当日上午,在评测会前,乡人大组织所有参会人员对驻乡各单位开展视察工作。在视察过程中,人大代表及参与人员也做到了对被评测单位的了解和感受。

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小壕兔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寇秉正,他表示,这是12月1日的事情,当日被投票的单位总共有10家单位,其中市上驻地单位3家,区上驻地单位7家,有土地、交警、农商行、畜牧站、卫生所、供电所、中小学。人大代表的票数一共是49票,榆林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小壕兔中队不满意的票数就有30票,过半了。“这并非我个人操纵的事情,这是众多代表经过法定程序评选出来的结果。”寇秉正说,小壕兔乡人大授予小壕兔交警中队一块“不满意单位”的牌匾,由部分人大代表上门“挂牌”并要求限期整改。

乡人大:整改到位方可作出决议摘牌

然而,挂上去第二天这块牌匾就不见了。为何牌匾突然不见了,谁取走的?华商报记者采访相关人士,均表示不知情。

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榆林交警三大队小壕兔中队负责人,对方表示就此事交警部门还在商讨中,其他情况不便多说。采访中,有知情人士透露,该交警中队只有4人,警力少,工作强度大,处于农村交通管理的前沿地带,去年到今年,该中队辖区降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方面也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该乡人大工作人员表示,被评为不满意单位应立即整改,报乡人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后由乡人大组织二次评议,方可作出决议摘牌,私自摘牌显然违规。

寇秉正说,乡人大就此事会给区人大汇报,现在等人大代表的征询意见表收集归纳后,向被整改单位下通知,要求整改,然后二次组织人大代表评测,直到通过为止。如果屡次整改通不过将向榆阳区人大、榆林市人大报告。

(原题为《榆林一交警中队被乡人大挂牌“不满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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