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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党产会”清查继续,国民党:别碰到李登辉就闪过

王思羽/中国台湾网
2016-12-14 19:5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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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所谓“不当党产委员会”(下简称“党产会”)日前将台湾“中投(中央投资公司)”、“欣裕台”两家公司认定为中国国民党“附属组织”,继而作出行政处分,宣布“充公”。两家公司及国民党均不服,遂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申请停止执行。“中投”、“欣裕台”的诉讼战目前仍在进行中,“党产会”又将“清查”之手伸向了已有62年历史的台湾“中影(中央电影公司)”。对此,国民党方面指出,国民党若有错,当然要追,但如果有人从中得利,也要追。“党产会”不应选择性办案,例如碰到前领导人李登辉就闪过。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党产会”发言人施锦芳今天表示,“党产会”16日将针对“中广(中国广播公司)”和“中影”土地移转举办预备听证程序,主要为厘清两点:一是“中影”是不是国民党附随组织、或者曾经是国民党附随组织。第二项是要了解,当年“中影”在被移转给第三人时,是否呈现不相当的价格,或者涉及贱卖。

施锦芳声称,依照“党产条例”规定,凡是由中国国民党直接掌握的人事、业务、财务,虽然现在可能已经发生移转,但若以一个显然不相当的价格,移转给第三人的话,“这也是‘党产条例’赋予我们应该调查,是否涉及追征的范围”。

对于“中影”如今已经变成私产,未来如何追讨?施锦芳称,希望在预备听证作初步了解,然后再检讨后续调查,才能够正式进入听证程序,“看能够追回多少原来应该属于‘国家’的财产”。

另据报道,针对“党产会”频频出手清查追讨“不当党产”,国民党行管会主委邱大展今天表示,国民党若有错,当然要追,但如果有人从中得利,也要追。“党产会”不应该选择性办案,例如碰到前领导人李登辉就闪过。

邱大展上午在国民党记者会出示1999年9月(李登辉同时兼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及国民党主席期间),“中投”以项目方式议价出售“中广仁爱路土地”予宏盛建设公司公文,以及“党产条例”相关规定表示,如果当年中广仁爱路土地被贱卖给宏盛建设,“党产会”应向宏盛建设追偿。“党产会”应该依条例执行,否则就是渎职。

他指出,当年有2.9亿(新台币,下同)的利得,流向李登辉的台综院(台湾综合研究院)。台综院是由国民党用“中广”的钱成立,要不要认定台综院是国民党附随组织?要不要把钱追回来?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胡文琦表示,“党产会”如果在乎国民党党产,就不要选择性正义。当年有近3亿元流入台综院,甚至李登辉女儿李安妮创办的的林肯美国学校,却没有看到“党产会”或蔡当局处理,“党产会”眼中只有清算国民党。

(原标题为《台“党产会”清查“中影” 国民党:别碰到李登辉就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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