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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查处两百多起电动自行车违法案,4人销售不合格车辆涉刑

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通讯员 市闻
2021-12-14 17:23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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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嘉兴桐乡市查处一起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刑拘3人,取保候审1人。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是浙江省11月多部门联合启动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公布的首起相关人员涉刑案件。同时,该省已排摸266个高质量案源线索,全部依法立案查处。

嘉兴市市场监管局11月对桐乡市嘉合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督抽查,检验发现TDT062Z等10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过流保护功能、蓄电池防篡改、短路保护等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至案发,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达28万余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于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因涉案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桐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1月15日起,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分自查排查、集中打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锁定生产和销售、维修、道路交通、市场竞争、消防安全等五大重点领域,严查产品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违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违章停车充电等13项重点违法行为。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12月1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省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全部企业17629家实现自查自纠全覆盖,发现问题1503个,已完成问题整改1465个,占比97.5%。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胡梦埼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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