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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北京三中院集中宣判三起故意杀人案:彰显惩治决心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郭璐璐
2016-12-23 18:4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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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北京市三中院集中宣判了三起涉故意杀人的重大刑事案件。

12月2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宣判现场获悉,三起案件共五名被告人,三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无期,一人被判有期徒刑九年。

“法院希望通过这次集中宣判,彰显人民法院惩治犯罪的力度与决心,树立法律权威。”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琨表示,每逢年关,人、财、物大规模流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类的刑事案件呈现高发态势。

男子因琐事行凶杀两人,被判死刑

被告人李某因琐事对被害人马某华心怀不满。据检方指控,2016年2月24日凌晨,李某持刀潜入马某华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房间内,不仅切割、刺击了马某华的颈部,还刺击了同居于此的被害人马某珠颈部及胸部,并对其实施性行为,后致二人死亡。经鉴定,马某华、马某珠符合失血性休克死亡。

随后,李某窃取被害人房内600元人民币以及iphone6 Plus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3950元。

2016年2月25日,李某在河北省某县某镇某旅馆内被公安机关抓获。检方以李某涉嫌犯故意杀人、强奸、盗窃罪提起公诉,两名死者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分别赔偿人民币48516元、47519元。

北京市三中院审理认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凶残;李某在行凶过程中,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李某在行凶之后,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应对其所犯数罪进行并罚。

“李某到案后虽有认罪悔罪表现,但其犯罪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尚不足以对其进行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李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罚金1000元。

致死刑案频发,法院提示谨防“两节”抢劫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6年以来,北京市三中院刑一庭受理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益致人伤亡的刑事案件,占该庭一审受案量八成以上,涉案110人。上述案例中,除典型的故意杀人及故意伤害案件外,还包括爆炸、放火以及酒后驾车故意冲撞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此外,三中院刑二庭受理盗窃、抢劫、诈骗等侵害公民财产权益的案件共涉案34人,涉案财产约2000余万元。其中4起抢劫案中,均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中1起为入室抢劫。

“抢劫、抢夺、盗窃和诈骗类犯罪是‘两节’期间最为高发常见的犯罪类型。”该院刑二庭庭长王海虹建议,居家住户,要注意随手关门,及时上锁,上门维修、收发快递等,需事先核对对方身份后,方可开门允许其入户。此外,如非紧急、特殊情况,避免直接暴露家庭具体住址信息。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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