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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书评丨林行止:中外“庙娼”

林行止
2017-01-03 15:30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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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谈荷兰娼妓业,提及“庙宇娼妓”(Temple Prostitution),因与文旨无关,没有细说;却有数读者来问何以庙宇有娼妓,本欲翻书说之,哪知信息得来全不费工夫——友人刚送来一套两册《书淫艳异录》(叶灵凤著,张伟编,福建教育出版社),“增补本甲编”(第一册)有《宗教卖淫》一文,说的正是“庙(宇)娼(妓)”。(按:叶灵凤,1905—1975,上海南下作家,主编《立报》及《星岛日报》副刊并为多家报刊撰稿;他爱书成狂,自称是比“书痴”还甚的“书淫”。)

叶灵凤

叶文引用了有“史学之父”之称的希腊史家希罗多德的传世巨构《历史》Greco-Persian Wars,即《希腊波斯战争史》)第一卷的有关记述。写于一千五六百年前的书似太罗嗦,笔者简而化之如下:巴比伦女性一生中必须与外乡人交媾,才能尽“公民义务”,交媾地点在维纳斯神庙。“适龄”妇女以各自的方法(步行、骑马或坐“轿”)到达神庙,坐成一排,直至有“游客”看中,丢银币于她膝上示意;银币大小不拘,妇人不得拒绝。丢出银币后,异乡人便可带这名妇人离开神坛……妇人生得美丽的,很快就为人选中,丑陋的要待很久(有的等了两三年)才能“完成她们的义务”……强调与“异乡人”交媾,是因为此举目的在为商旅——当年只有男性——乃至水手“解决性饥渴”。

古巴比伦的庙娼

 “嫖客”抛出的银币,归庙祝所有,换句话说,妇人“奉献”肉体,既能纾解“异乡人”的“乡愁”,复能以“肉金”供养庙中僧侣,真是一“睡”二“得”!“庙娼”的来源,有的是家长犯了罪,将女儿献给神赎罪;有些是和丈夫不睦(可能丈夫性无能或她不能撩起他的性亢奋,当然还有外人无法理解的、清官难断的家庭琐事),甘愿自动献身。当时巴比伦妇女,还要学习种种祝神的仪式以至舞蹈和做爱的“技术”。

叶文指出:

最初,献祭的代价并无一定,但日子久了,人多了,渐渐的便形成了一种规则,大家只要照规则纳费就行。男子以金钱或货物,庙娼以自己的肉体,共同献给神以求祝福,祭司便藉此收入以维持香火。

后世的卖淫制度虽然由此滥觞,但严格的说,这种庙娼的举动实不能说是卖淫,因为他(她)们已经将自己的劳动和劳动所得献给神了。

《书淫艳异录》

 “庙娼”是否源于希腊,待考;古代东方的“庙妓”,则在印度“发源”,早在公元前二三千年即距今四五千年前,印度贱民的女儿“年纪轻轻”便被视为“神的仆人”,被送至庙宇作种种诸如祭礼仪式、跳舞及为婆罗门祭司和信众提供性服务的“工具”。随着社会进步,经济体吸纳大量女工,作为一门专业,“庙妓”便趋式微却未绝迹,在穷乡僻壤的婆罗门庙宇,仍有一穷二白只余肉体可用的贱民妇人当“庙妓”……显而易见,以出卖肉体,或更恰切地说,以出租肉体所得奉献给神的迷信,仍被“有心人”充分利用。

打正名号的“庙娼”虽已少见,但变相的肯定仍存在。泰国也许是一个极佳的例子。台湾某网站9月4日的“超凡评论”栏有文章题为“去泰国当然是要happy啊,不然要干嘛?”文题虽然很口语化,作者却是佛光大学公共事务学系教授兼系主任陈尚懋。文章点出收益约占该国GDP一成的旅游业,向来以四S吸引游客——四S是阳光、沙滩、大海和性(Sun、Sands、Sea和Sex)。

对后者,陈教授的剖析,十分到家、精采,生动地解释了何以在这个佛教国家,性产业如斯兴旺。

梳理陈文,理由可分下述四点——

一,受传统文化的“荼毒”,女人是“次等公民”(泰俚云:“女人是水牛,男人才是人”),因此,佛教鼓励女性以向僧侣提供食物及衣物等方式“积功德”,如此这般,来生才能投胎为男人。二,泰国上座部(旧称小乘)佛教(Theravada Buddhism)的教义,指出为帮助家庭解决经济问题及捐助寺庙,卖淫“不是那么可耻”!三,以泰国的传统,女性赚钱——包括出租肉体——养家,是天经地义的事,换句话说,为养家而当“性工作者”,在道德上完全站得住脚。四,一夫多妻家庭在泰国,尤其泰国乡间是常态,而男人大都游手好闲,赚钱能力有限,无法养家,已婚妇人为了养家,当娼是少数不必受专业训练的工作,女性遂优为之。

泰国是否有“庙妓”,笔者不得而知,但据陈教授的分析,泰国娼妓不少是变相的“庙妓”!

泰国性产业旺盛

我国古代是否有“庙娼”,笔者未见有关记载,惟传奇小说假借佛教之名鼓励女性以肉体“还神”,则甚显然。《续玄怪录》卷五及《太平广记》卷一〇一“延州妇人”均载:“昔延州(引按:今之延安)有妇女,白皙颇有姿貌,年可二十四五。孤行城市,年少之子悉与之游,狎昵荐枕,一无所却。数年而殁,州人莫不悲惜,共醵丧具为之葬焉,以其无家,瘗于道左。大历中,忽有胡僧自西域来,见墓,遂趺坐具,敬礼焚香,围绕赞叹。数日,人见谓曰:‘此一淫纵女子,人尽夫也。以其无属,故瘗于此。和尚何敬耶?’僧曰:‘非檀越所知,斯乃大圣,慈悲喜舍,世俗之欲,无不徇焉,此即锁骨菩萨,顺缘已尽,圣者云耳。不信,即启以验之。’众人即开墓,视遍身之骨,钩结皆如锁状,果如僧言。州人异之,为设大斋,起塔焉。”

这名“狎昵荐枕,一无所却”(以色诱人而且来者不拒)的美女,也许正是“庙娼”的始祖!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传奇故事并非出自佛典,是小说家言;后来有人再把这段“传奇”,敷衍为短篇小说(传奇)《马郎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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