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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新增1.5万套自住房供地,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

澎湃新闻记者 陶宁宁
2017-01-04 21:2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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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消息称,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保持房价平稳,今年北京将合理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加大自住型商品房(简称“自住房”)建设力度,新增1.5万套以上自住房供地。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住房作为北京独有的一种房屋类型。公开资料显示,自住房的建筑面积一般在90平方米以下,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要低上30%左右。自住房申购则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若进行上市,则其收益的30%需要上交财政。

无论是京籍家庭还是外地人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首先要经过政府的购房资格审核。北京户籍家庭需要符合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条件;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

北京自2013推出首批自住房后,每年都会安排一定供应量。从2013年北京推出自住房以来,已累计推出项目69个,分配项目59个,已摇号签约5.6万套,入市项目均价1.8万元/㎡。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还将继续加大供应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中端需求的支持力度,增加群众获得感,切实发挥改善民生和平抑房价双重作用。

该负责人称,自2014年10月份开始,北京市对自住型商品房开展设计方案的专家审查工作,对于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审查自住房项目31个,规模达到184万平方米,共计2.19万套房源。

目前,北京市正在拟定《自住型商品住房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要点》,将进一步提升我市自住型商品住房的设计水平,提高自住型商品住房品质,同时规范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尺度。

北京市住建委还透露,为加大对购房者的权益保护,规范开发企业的出售行为,北京已于2015年建立对自住房预售合同审查制度,初审后合同在网申阶段随公告一并公示,接受购房家庭提出的意见建议。项目摇号前,组织专家组对预售合同进行最终审查,审查通过后,随摇号公告一并公示。目前已审查自住房项目合同27个。

此外,为加强自住房后期监管,目前北京市住建委正在研究规范自住房租赁管理的相关政策,并指导北京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搭建保障房交换服务管理平台,对已购自住房出租行为加强管理,规范租赁秩序,促进有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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