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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与纪检、检察机关在同一地点办公

澎湃新闻记者 李闻莺
2017-01-19 16:5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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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上午,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  微信公众号“刑事正义” 图

国内首个省级监察委员会开始运转。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山西有关部门获悉,1月19日上午,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新机构与山西省纪委、山西省检察院在同一大楼办公,地址为太原市长风西街51号。

据山西方面有关人士介绍,位于太原市长风西街的办公大楼原本是山西省检察院的办公新址,去年年底刚刚投入使用。目前,该大楼1-7层供检察机关使用,8-12层供纪委、监察委使用。

此前一天,也就是1月18日上午,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任建华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任建华同时是山西省委常委、山西省纪委书记。

1月18日下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5次会议,任命陈学东、郝权、孟萧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青、王帅红、王成禹、孙京民、王海林、荣奋刚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2016年1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方案》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建立健全监察委员会组织架构,明确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建立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强化对监察委员会自身的监督制约。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决定》显示,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根据各地两会日程安排,山西已选出国内首位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1月20日,北京、浙江两地的监察委员会主任也将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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