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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一越野车坠桥5死2伤,交警认定司机与施工方同责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实习生 吴梦
2017-01-24 15:5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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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事故现场,位于S343线三标段县城西湖大桥施工工地。

1月16日晚,一辆白色越野车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正在施工的西湖大桥坠下,造成5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24日,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事发后,警方已对该事故责任做出了认定: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在修建道路时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与驾驶员承担同等责任。目前,施工方三名相关责任人已被霍邱县公安局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这份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发时间为1月21日。该认定书显示,事故现场位于S343线三标段县城西湖大桥施工工地,事故路段东西走向,东向城关方向系在建工地,西5.5km西湖路基终点处(邵白路交界,事发时仅设置一块“道路施工,禁止通行”的警示牌,没有专人看管)大桥建设工地没有进行封闭管理,与桥墩形成开放型断开状态。

事发时,21岁的胡某驾驶皖N7N981越野车从距离河道坑内30.9米的桥面坠下,其与4名乘客当场死亡。经鉴定,排除胡某酒驾、毒驾,碰撞前瞬时速度介于85-88千米/时。

除上述内容外,警方在认定书中载明,驾驶员胡某安全意识差,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段上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事发时未保持安全车速,是事故形成的一方面原因;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在修建道路时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是事故形成的另一方面原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胡某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别负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车上6名乘客无责。

死者张某飞的儿子张先生称,事故中的死伤者都是霍邱县人,于当日返乡过年。张先生不认识驾驶员和车上其他乘客,估计车上乘客为拼车返乡。

张先生向澎湃新闻提供的照片显示,事发后,施工方已在路基终点处设置土堆、隔离桩等警示物。

张先生认为,如果施工方在事发前就封闭施工区域,胡某是不会驶入断桥的。因此,相关部门应严肃追究施工方的责任。

24日,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施工方三名相关责任人已被霍邱县公安局控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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