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金华法院裁定撤销一拟拆迁房司法拍卖,新房主曾获亿元补偿款

澎湃新闻记者 葛熔金
2017-01-26 18:59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2016年6月1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长三角政商”栏目率先报道《金华某工程副总指挥妻子竞拍拟拆迁房产:不到一年获利千万》一文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二七区块俯瞰图,高恒集团商务楼位于拆迁红线内。 中新网 图

1月26日,澎湃新闻从浙江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认为在对金华市解放西路289号房产的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因此该院于25日裁定——撤销位于金华市解放西路289号房产的网络司法拍卖,异议人请求赔偿损失,应待本裁定生效后再行主张。

澎湃新闻此前曾报道,2011年,浙江高恒集团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将位于金华市解放西路289号的一幢九层商务楼抵押给银行,该商务楼土地使用面积611.9平方米,建筑面积4514.19平方米。2013年,高恒集团贷款逾期,拖欠银行累计本金4250万及利息,金华银行通过诉讼,由金华婺城法院作出判决,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2013年5月,婺城法院委托金华市立盛资产评估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价为4043.79万元。当年6月,高恒集团提出书面异议,“认为评估价格过低,请求重新评估”,但法院认为评估异议不成立,驳回重新评估的请求。

2013年12月9日,婺城法院对高恒集团位于金华市解放西路289号的商务楼进行司法拍卖,虞坚芳、范兆明、黄方惠和王美芳等4名自然人委托杨洁以3110万元的价格拍得。其中,虞坚芳出资1084万元,范兆明、黄方惠和盛秀春(王美芳系其代理人)各出资622万元,代为参与竞购的杨洁出资160万元。其中,盛秀春系时任金华市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沈兆春的妻子。

不到1年,该商务楼因属于金华市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范围,新房主获得1.003亿元的拆迁补偿。该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沈兆春的妻子盛秀春因在拍卖该商务楼时实际出资622万元,由此至少获利千万元。

2015年12月,浙江省委第七巡视组向金华市婺城区委反馈整改意见,提出“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权力寻租空间较大”,并将涉及沈兆春的案件线索移交给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澎湃新闻此前从婺城检察院获悉,在高恒集团商务楼被司法拍卖过程中,时任金华市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沈兆春的妻子以他人代持的方式参与竞买,在后来的拆迁补偿过程中以按股分配方式获利千万元。

“拍卖之初,我们估算整个商务楼的价值应在9000万元左右,评估价4000余万肯定严重偏离市场价值。当时我们也听说商务楼将被拆迁,希望法院能延缓执行,待拆迁后用拆迁补偿款偿还贷款,但遭到法院否决。在沈兆春因涉嫌滥用职权、贪污被媒体报道后,我们对司法拍卖的过程向法院提出了异议,同时也向相关部门提交信访件反映了这个过程。”高恒公司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

婺城法院裁定书显示,2016年7月28日,有关部门在办理信访过程中,发现婺城法院执行的金华市解放西路289号房产,在拍卖过程中存在竞买人之间串通的情况,向婺城区法院移送并提请调查处理。

法院查明,参与网络司法拍卖的两名竞买人为杨洁、胡隽。杨洁受虞坚芳、范兆明、黄方惠和王美芳的委托参与竞买,王美芳系盛秀春的竞买代理人。胡隽的160万竞买保证金,实际提供者为黄方惠,胡隽本人并无竞买意向。

法院认为,本次拍卖实质上只有虞坚芳、王美芳、黄方惠、范兆明委托的杨洁一人参与拍卖。为了满足拍卖时“至少有两人报名且出价达保留价,才能成交”的竞价规则,要求无购买意向的胡隽参与竞买,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异议人请求撤销对坐落于金华市解放西路289号房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予以支持。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