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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村调查之二:转基因作物是如何在农村“定居”的

胡艳华/长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17-02-03 22:0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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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文作者胡艳华女士2013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社会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长江大学(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法学院副教授,研究领域为农村社会学、社会人类学。

2012年,本文作者前往湖北省Z市白镇潭村进行社会调查,在调查基础上确定博士论文选题。2016年5月,作者的博士论文以《悄无声息的“革命”?——转基因作物与一个华中乡村的社会变迁》为题,由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推出。本文节选自该书第三章(“神奇的新种子”)第二节。

Z市(依学术惯例,隐去实际名称)为县级市,位于长江中下游,上连宜昌,下接荆州,历史悠久。县域面积1428平方公里,耕地76.22万亩,土地肥沃,雨热同季,盛产各种粮食作物和棉花。白镇是Z市农业乡镇,海拔在50米以内,四面环水。全镇辖41个村、1个居委会。耕地面积21万亩,人口11万人,全年平均气温约16℃,盛产棉花、油菜、水果、蔬菜等作物。

潭村距离Z市8公里左右。截至本文作者进行调查时,有住户625户,村民总人口约2307人,劳动力1270(其中男性690人,女性580人)。统计数据显示,村人均年收入为4800元。耕地总面积为2749亩,以种植棉花、油菜、玉米为主,也有少部分村民种植柑橘。村民农业收入来源以种植棉花和养猪为主。该村已登记在案的外出打工者为676人,其中到周边县市务工者为174人,其余均在省城或外省打工,保守估计人均打工年收入为两万元左。

我们刊发该文,是出于传递学术信息之考虑,文中所述仅供参考。

潭村第一家超市于2005年开业。

潭村的马路。

一、自上而下的推广

“新石器革命” 的标志之一就是定居。“定居”原指某个族群的生活方式,而定居的条件在于人类所处的环境能为他们的族群提供大量的、足以使他们繁衍生息的动植物资源,也即他们所处的环境能为他们提供足够的生存条件。在此处我将“定居” 作为一种隐喻,表示转基因作物被村民接受并种植的过程,而不是指人的定居。

从我国转基因技术发展和作物推广的历史来看,其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86至2000年,从国家“863计划” 启动开始。此阶段的主要目标是追踪世界科技前沿,鼓励模仿世界先进技术。科研部门的主要研究工作是基因的克隆、植物转化,还包括一些初期的产业化尝试。转基因作物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是从21世纪伊始至今,此一阶段的目标为从部分自主创新到全面自主创新,并实现转基因作物大规模产业化,最终建立起我国农业生物自主技术产业。

从转基因作物的研发到种子公司的推广要通过农业部的审批,农业部每年两次受理农业生物遗传工程体及其产品安全评价申报书。目前,经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审批的转基因抗虫棉业已实现产业化,2008年我国抗虫棉种植面积达棉花种植面积的72%,国产抗虫棉面积占其总面积的91%(1999—2008年期间,我国抗虫棉累计推广了2.2亿亩,减少农药使用量80%以上,年节省农药4.5万吨万吨;平均每亩增收220多元左右,经济效益高达400亿元人民币,远高于同期我国对转基因研发的投资强度。2009年底,农业部批准了水稻、玉米、小麦三个转基因品种的安全证书,意味着中国转基因粮食作物在商业化种植道路上迈出了关键一步——作者原注)。我所调查的潭村也是在这段时期达到种植的高峰。

转基因作物作为一项高新技术,决定了其推广机制必定是自上而下的,即从科研部门研发—政府部门审批—种子公司销售—农户种植,在此种机制中,农户成为我国转基因作物生产的下线即第一线。从我国的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来看,在农村推广转基因作物已经卓有成效,但媒体影响度不高,普适性推广方式效率较为低下。因而,政府尝试从基层行政作业的角度为转基因作物的推广架设一座可行性桥梁,从而达到高效率完成转基因作物的推广任务,潭村所在的白镇就是采用的此推广模式。在此种推广机制中,种子公司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村民燕子的种子商店。

二、垄断和高科技

燕子曾经是国有种子公司下岗的职工,目前自己在白镇经营一家种子商店。1994年中专毕业后,她就到Z市种子公司工作,成为一名种子销售员,2001年下岗,2002年到镇上开了这家种子商店。门店的门面不大,八平方米左右。她的种子都卖到白镇下属的村子去了,潭村等种子公司附近的农户一般直接来找她购买,较远的农户多在各村小型的杂货商店购买,村子里的小杂货店不仅卖种子,还兼卖农药、猪饲料、化肥等,杂货店基本上都找燕子进货,但进货的数量很少。为了将生意做得更大收益更多,在播种季节她常常让老公开三轮车走乡串户向农户推销,现在拥有大量固定的村民客户。

在白镇村民大面积种植果树的时期,她的种子生意不好,只是经营一些蔬菜种子,为了销售,她常常自己挨家挨户去推销。那时,许多村民都会自留种子,所以她有时候不得不通过亲戚介绍,村民碍于面子才会买她的种子,每次卖出去的也不多。

大约2000年之后,村民开始放弃种植果树,政府也开始支持种子公司推广棉花、油菜、玉米、小麦、大豆等杂交新种子,这些种子都是不能留种的,每年都要换新的种子,她的生意慢慢开始好转起来。尤其是2005年转基因作物大面积推广种植之后生意较好,迄今她已经代理销售了好几个品牌的转基因作物品种。

据燕子介绍,目前的转基因种子多数属于垄断企业代理销售。为了推广其产品,她们会采用一些办法促销,往往在最初几年免费或以优惠的价格向农民提供种子,主要是农民都有捡便宜的想法,要先让农民尝到甜头才能打开销路,最后占领种子市场。在向农民推广的时候也要讲究策略,主要集中宣传转基因作物抗虫、抗病等优良性状,或者着重渲染高产量等功效。至于什么是转基因作物很少去提及,有村民问起来就说是高科技新品种

燕子觉得没必要浪费时间给农民解释,说了农民也听不懂,再则种子袋子上写得都很清楚,村民想了解可以自己看。转基因品种是不能留种子的,每个品种都有知识产权,受知识产权保护就是受法律保护,任何农民如果自留转基因粮食种子,就属于违法。当然,只要农民觉得好种就不怕没有销路,也由不得你留种,留的种子性状也会改变,最终农民是捡不到便宜的。

作为直接面对农户的种子公司,燕子认为推广转基因作物的原因主要是赚取利润,还有就是想办法获得农户的信任,而农户信任关键就在于转基因作物可能具备的某种新特性。因为农户很看重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如果不像承诺的那样,可能农户就会来找他们赔偿,现在推广的转基因作物如棉花、油菜等没有假货。她也给农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比如有的农户反映发芽率不高等问题,她都会去处理,有时候也会到市里面找农艺专家一起解决问题。

燕子的进货地点是在Z市等地的一些大型种子公司,那里卖种子的商店非常多,大型的种子站很集中,一排有七八个门市,竞争很激烈。她一般是到Z市进货,特殊情况才到更大的Y市(地区市)进货,比如农户急需而Z市没有货源的情况。因为Z市比较近且有熟人,如果种子质量不好,退货方便,她一般是长期固定销售几种自己了解的品种。

燕子的进货地点,即Z市的种子公司。

燕子进货的那家店是Z市的“黄河种业”,该店老板生意做得很大,他没有刻意选择销售地域,只要来进货的他都接待,他的货源来自Y市,Y市的种子公司是知名的某国际种子企业,常与某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推广经过审批的转基因作物。老板进货一般选择价格高的种子,他相信价格高的质量也更好,他卖种子是有售后服务的,出现问题他可以通过Y公司直接联系并反映到研发的专业人员。老板之所以长期与Y市合作,是考虑到不熟悉的地方可能被骗,没有保障。当然也有一些人脉少的种子公司没有售后,这些公司把种子卖出去就不管了,所以生意做不大、做不强,也很难销售有专利受知识产权保护的转基因作物品种,这些落后的种子公司最后可能都会被大公司兼并垄断,老板基本不与他们打交道。

尽管种子行业竞争激烈,但老板附近的每家种子门市销售的种子品种都不一样,都有自己的主打产品。老板按季节来销售自己的种子,他对种子的研发不太清楚,主要关心的是它的特性,因此他对其销售种子的功效比较了解。尽管现在的棉花和油菜都是转基因作物,但在给农民推销和讲解的时候很少提到种子是不是转基因的,他认为这个没有必要给农民解释,农民关心的只是产量,至于是不是转基因品种无所谓。

三、种子公司作为中介的权力

我们在潭村看到的村民种植的庄稼基本都是转基因品种,至于这些作物是什么或者安全与否,从未有人去谈论。老板对此也有自己的看法:

“转基因作物是否安全应该是政府的事情,既然政府都批准销售就应该没有问题,而且种子都是一些科研部门的专家研发的,他们是搞科研有知识的人,应该不会想着去害人,再说那些地方离我们很遥远,我们只管把种子卖出去,至于其他的事情是政府和专家们要操心的,他们是高高在上的。当然我们卖种子的是大致知道一些什么叫转基因的,我们有时候代理产品的时候也要学习和熟悉这些作物的特性,但是要卖给农民就没有必要讲这么多,只要说这是专家新研制的高科技品种、品质产量高、省事好种就可以了,只要能卖出去,农民种了有收益就行了。我们只关心农民种植以后的收益,以及我们以后的种子好不好卖……”

从科研部门研发—政府部门审批—种子公司销售—农户种植的推广机制、基层行政作业的实践模式来看,下线和上线难以交流促成了种子公司作为普遍中介的权力。种子公司成为转基因作物进入潭村的主要推广者和推广体系外表的组织,外表的组织是转基因作物一个事实的保护体系,如果缺乏有效沟通,就使“诈骗” 成为可能,因为它在间接现实中表现事实,使直接现实不能表现这些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村民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种子公司销售人员的说法,而这种说法依赖于转基因作物可能存在的某种特性,如果这些特性真正在种植中实现,对村民来说就是有价值的生产实践,而在此之前转基因作物的特性仅仅只是一种象征收益的符号体系。种子公司正是从这种符号体系中获得他们的文化资本,使其在转基因作物的推广中占据主导地位,而这种符号体系的建构来源于科技进步和专家知识。

科技的每一次进步都会孕育一些形式的自由,而种子公司在这种形式的自由中,有一种无法估量的特权,让它们在个性与利润欲望中体现自身,自由地周旋于上线与下线之间。在转基因作物的推广上,种子公司发挥了沟通和维持平衡的功能。政府和专家是上线即位于推广机制的最顶端,成为权威的代表,他们拥有绝对的话语权。种子公司处于连接上线和下线的“中介”位置,中介是二者之间互动和沟通的重要媒介。尽管种子公司与二者之间的互动是“有效的”,对上线而言能完成推广的任务,对下线来而言能有始有终地将种子推广,但它们的沟通是主观意愿支配下有选择性的无效沟通。

从根本上讲,农民的经济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是制度安排的结果,有学者用“一国两制”(这并非指中国大陆与香港、澳门的“一国两制”,而是指过去十年中国大陆长期形成的城乡居民的两种身份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公共服务制度和财政转移制度,以及两种差异甚大的生活方式——作者原注)来表述这一社会结构特性。这种制度的设定和延续造成当今中国社会的分隔与断裂。在上述制度与社会框架中,农民是中国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尚不具备能够针对市场变化自主地选择生产产品、经营方式、自身组织形式以及向政府施加压力的资源与能力。因而在遭遇某种新的作物和技术时,其信息、资源和能力都是极度缺乏的。换言之,中国农民尚未与转基因作物发生直接联系,他们也不构成相关决策中被考量的重要部分。

正因为如此,种子公司传递给农户的信息也是经过修饰和包装的。在权力范畴内,种子公司承载着一种被歪曲的必要性,在这种必要性中,为了达到各个主体的目标,人们学着合理地迷失自我。从转基因作物“定居” 潭村的过程来看,知识和权力的结合成为转基因作物推广的重要因素,但并不是村民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全部原因,也不能就此忽略农民在作物选择上的能动性,尽管这种能动性是有限的。

四、村中能人的角色

在潭村,村民对新的庄稼都有试种的传统,如果新种子的效益明显就会选择继续种植,否则放弃,这种传统已经成为村民种植作物的惯习。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村民都懂得如何去试种,每当有新种子推广的时候,最先试种的一般是村子里的能人,比较有文化而且会种田的人,龙庆的弟弟龙红就是其中之一。

四月初的一天,得知龙红要去买新的棉花种子,我便随他一同到达燕子的店铺。龙红大致了解了一下当年的新品种价格和特点,反复权衡之下决定购买燕子推荐的京华九号,但龙红表示只是想先试种,如果产量高的话明年才继续种植。于是燕子以批发价卖给龙红少量的棉花种子,并让龙红帮忙向其他农户推荐。

回来的路上,龙红告诉我,在选种上,他不完全相信种子公司的人讲的话,因为所有卖种子的都会说自己种子的好处,刚才只是碍于常与燕子打交道的面子才答应帮她推荐,但到底好不好,以后怎么样,还是要等到种植以后再决定。龙红也告诉我许多关于选种子和种棉花的细节,他一般是根据别人的经验或自己试种后才决定,很关注种子的售后服务,有时候会到其他卖种子的地方看反馈消息,如果综合评价比较好第二年才大量播种。

这次,龙红打算先试种一亩,看看产量是否真的如宣传的那样高且抗虫。因为龙红种田很有技术,所以很多村民都会听他的推荐,他也感觉责任很大,所以在种子的选择上特别小心谨慎。他对转基因作物没有了解,只是听卖种子的人偶尔提到过现在卖的有转基因品种,但具体什么是转基因则不清楚,当然他也想了解转基因作物是什么。

我大致将对转基因作物的认识讲解给他听。龙红对于他们种植的庄稼原来都是转基因作物感到诧异,他觉得作为生产第一线的农户应该有知情权,应该参与到转基因作物的讨论中去,而不仅仅是在毫不知情的状态下种植。龙红认为,现在多数农户不像他那样关心种的是什么,对事情的处理也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麻木和懒散状态,但当地崇尚文人,知识分子的传统是一直存在的,所以大家都希望科技能发达,也比较容易接受一些专家研发的高技术产品,而村民眼里曾经“神奇的新种子”也借此东风在潭村“定居”下来。

(本文选自《悄无声息的“革命”——转基因作物与一个华中乡村的社会变迁》,胡艳华著,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5月初版,页92~99。图片取自该书,标题和小标题均为编者所加。略去大部分脚注,正文略有简化,有重新分段和标点改动。经授权刊用。)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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