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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揭秘:刚刚摘牌的浙江省反贪反渎局曾办过哪些大案?

岳耀勇/微信公众号“政已阅”
2017-02-05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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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上班第一天,浙江省检察院门前的反贪局和反渎职侵权局两块牌子被摘下,标志着浙江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又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对很多人来说,这两个局尤其是反贪局,早就相当耳熟。但长久以来,因为工作性质有保密的需要,这两个局的很多内幕却少为人知。

自从1982年大学毕业起到退休,岳耀勇在浙江省检察院工作了30多年,亲眼目睹了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的成立,知晓不少反腐案件的内幕。

在反贪局和反渎职侵权局摘牌之际,他写下关于追忆这两个局的文章,同时还揭秘了一些曾在浙江发生过的反腐案件。政已阅经他同意,予以转载,以飨读者。下面是原文:

鸡年上班第一天傍晚,位于杭州市文三路379号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门口,一群人在忙乎着。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的牌子被小心地卸下来。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重要内容之一的检察机关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转隶工作终于迈出实质性的步子。浙江省三级检察机关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处(科)整体转隶至新组建的三级监察委员会。

在这个历史性的时刻,作为一个曾经的检察人,不由得想起关于反贪局、反渎局,关于检察机关侦查职务犯罪工作的那些难忘的点滴往事。

我是1982年1月从大学毕业进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那个时候,浙江省检察院在西湖边的长生路12号,一个内部招待所办公。当时省检察院有两个处分别承担着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职能。一个是法纪检察处,负责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犯罪案件和渎职犯罪案件。一个是经济检察处,负责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案件。

武林路103号浙江省检察院

刚进检察院的我了解到,为了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个职能就分别由当时的法纪检察和经济检察部门分别行使。

我还记得当年有一个轰动全国的非法拘禁案件。温岭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副经理狄梅春和副经理吴波因为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被温岭县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但是因为复杂的地方行政干扰,案件遭到两级法院轻判。当时的省检察院台州分院检察长匡毅提出的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的意见居然遭到检察委员会多数委员的否决。于是,匡毅带着温岭县检察院检察长毛庆祥到省检察院汇报。省检察院依法以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省高级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撤销温岭县法院和台州中级法院判决,改判狄梅春有期徒刑七年,吴波有期徒刑三年。此案因三级检察院起诉(抗诉)、三级法院判决轰动全国,《光明日报》曾就此发表整版报道“这起案子的曲折诉讼过程说明了什么?”这是“十年动乱”背景下检察机关大力加强查处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维护法制统一的的典型案件。

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罪犯的决定》后,检察机关便逐渐把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上来了。当年,省检察院从长生路12号迁至武林路103号办公。1990年,省检察院把经济检察处改名为“贪污贿赂侦查局”,全省各级检察院的经济检察处(科)统一改名。

贪污贿赂侦查局成立时省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合影

在改名的前一年,省检察院立案侦查了一件受贿犯罪案件,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国家农业部所属华农贸易公司业务经理李田民、国家计委对外经济贸易司副处长李明福涉嫌受贿被浙江省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由金华市检察院起诉,金华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判处李田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李明福有期徒刑五年。在案件侦查中,省检察院经济检察处发现,李田民与国家机关某部级领导关系密切,不便在北京执行逮捕。经济检察处处长就和侦查员一起,化装诱骗李田民到厦门再到杭州,用“假冒”的出租车直接把她拉到省检察院执行逮捕。这种只有在电影里才看得见的惊险曲折的侦查过程,后来被我写在报告文学里,发表在《十月》杂志上。

现任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翰与最后一任反贪局长陈春玉握手

1996年,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浙江省三级检察院的贪污贿赂侦查局统一改名为“反贪污贿赂局”。2005年,浙江省三级检察院的法纪检察处(科)统一改名为“反渎职侵权局”。当年8月,浙江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作为全国第一个反渎职侵权局挂牌成立。此后,为了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在浙江省委的关心重视下,浙江省三级检察院的反贪局长和反渎局长先后实行“高配”,分别确定为副厅级、副处级、副科级领导干部。

从职务犯罪侦查局到反贪污贿赂局到反渎职侵权局,浙江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称为“浙江模式”。虽然已经退休离开检察院,但作为亲眼目睹这一切的当事人,我深深地为浙江检察机关自豪。

检察官们在即将卸下的反渎局牌子下拍照留念

如今,这些已成历史。浙江的检察工作将翻开新的一页,转隶到监察委员会的同事们也将面临新的工作模式。往事不可追,来者犹可鉴。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双重任务任重道远,对检察机关和转隶出去的同事们都是一个挑战。切望同事们发奋努力,为中国法治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更大贡献。我会为你们鼓掌、加油! 

(原帖为《揭秘:刚刚摘牌的反贪反渎局,曾办过哪些大案?》)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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