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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城百年民居被拆:县长做书面检查,多名官员被追责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2017-02-07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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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文物局通报河南省商城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南街民居被整体拆除案的处理情况,多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党纪政纪及刑事处罚。

2012年6月,商城县启动南关旧城改造工程。在旧城改造工程中,河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南街民居遭整体拆除。

位于南街的三小旧址

国家文物局通报商城南街民居遭整体拆除调查处理情况

2017年1月26日,国家文物局发布了《国家文物局关于河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商城县南街民居遭整体拆除案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外通报了该起破坏文物案件的调查处理进展。

南街旧址

通报中指出,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拆旧建新”“拆真建假”违法案件,性质非常恶劣,涉嫌刑事犯罪。在商城县南关旧城改造工程中,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漠视法律要求、漠视文物保护,导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部损毁,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在河南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案件得到处理,多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党纪政纪及刑事处罚。

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时任商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城市住房征收办公室主任卫某涉嫌损毁文物罪,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城县顺安拆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和承揽工程负责人张某、程某涉嫌损毁文物罪,对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予以逮捕。

(二)给予商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某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商城县文物局局长熊某行政记过处分。

(三)给予时任商城县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县长李某行政警告处分,对商城县分管文物工作的副县长张某、信阳市文物局局长刘某进行诫勉谈话。

(四)责令商城县县长周某做出书面检查,责令时任商城县分管文物工作的副县长周某做出书面检查。

(五)责成商城县政府向信阳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通报全市。

(六)对承揽商城县城关镇南关旧城改造区(包括南街民居)拆除工程的商城县顺安拆迁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吊销其营业执照。

国家文物局将继续关注案件后续整改情况。

据了解,南街民居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南关街,长约280米、宽8米,保存有较为完整的清末商铺和民居建筑群,主要为青砖灰瓦硬山砖木结构,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建筑价值。

南街旧址

2008年,河南省政府核定公布其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包含53处单体文物建筑、4处院落。

据信阳文史资料《信阳传统民居》记录:清顺治三年(1646年)南大街属安潭里,宣统三年(1911年)为南关保,1929年建立南街苏维埃,属城关区。1962年名南街居委会;1981年称今名,时辖7个居民组、6条街、6条巷、3个居民区,主街通汽车,巷道通架子车。南大街有“小汉口”之称,当年繁荣之时,商号林立,商贾如云,一度成为鄂豫皖三省边区闻名遐迩的农副土特产集散交易中心。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商贸中心北移,南大街日渐冷落。

因其重要的文物价值,2008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南街民居”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包含53处单体文物建筑,4处院落,并划定公布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商城启动旧城改造时曾编制明确的文物保护措施

近年来,商城南关旧城区存在供水不畅、电路老旧、道路狭窄、排水设施缺乏、社区居委会办公条件较差等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改造势在必行。

南街旧址

2012年6月,商城县人民政府启动实施南关旧城改造工程,由县长任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编制《商城县南关街民居保护和环境整治设计方案》(以下称设计方案),由河南省文物局批复同意,明确了南街民居保护措施。

在商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有一篇名为《县政府县长周哲在南关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动员会上的讲话》的稿件,讲话日期为2012年6月28日。

周哲在讲话中指出,南关旧城改造工程是一项备受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项目,是700多户南关居民期盼已久的项目,也是县委、县政府下定决心推进实施的项目,被纳入县政府2012年“双十工程”范围;实施南关旧城改造工程是优先改善民生的需要,是提升城市品位的需要,是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

周哲同时指出,我们在开展这项工作过程中,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征求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并在规划设计上区别于普通的房地产开发,坚持保留风貌、修旧如旧,对保护商城民居风貌、保护城市文物古迹、保护当地特色景观等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在改造基本原则上,坚持老城区改造与改善民生和城市贫困居民住房解困相结合,与保护城市文物景观相结合,与城市建设和完善城市功能布局相结合,通过改造建设,彻底改善南街旧城区环境面貌和居住条件,把南关旧城区建设成既体现商城特色又具有现代城市风貌的融合居住、商贸功能为一体的新型特色商务区。

保护方案未得到落实百年民居遭“拆真建假”

然而,设计方案居然没能得到落实。南街民居在旧城改造工程中,遭整体拆除。

新建的仿古建筑

2016年8月27日,国家文物局派出督察组,会同河南省文物局到商城县南大街现场督察发现,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设计方案未予实施,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整体拆除了南街民居文物建筑,用现代建筑材料取代原有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建成了钢筋水泥结构的“仿古商业街”,南街民居遭“拆真建假”。

2016年8月30日,国家文物局召开“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第一批督办案件新闻通气会,通报了4起法人违法案,其中,“河南省商城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南街民居被整体拆除案”被曝“拆旧建新”“拆真建假”,涉嫌刑事犯罪。国家文物局在督办意见中指出,属地政府漠视文物保护,导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部损毁,造成了严重后果。

督办意见同时指出,河南省文物局已报告省政府,国家文物局督察组建议由信阳市政府依法调查处理,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落实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严肃追究责任单位与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组织力量评估损失,制订整改方案;严肃工作纪律,杜绝知情不报、有案不查。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原标题为《百年民居遭整体拆除 商城县县长做书面检查 多人被追刑责》)

    校对: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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