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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顶风吃“野味”啥滋味:惹祸上身或被调查或被免职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实习生 李蕊
2017-02-07 20:33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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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条“官员吃穿山甲”的微博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而其中,“公职人员”与“野味”两个关键词更是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在此前,江苏、海南等多地曾严厉禁止公职人员吃野味的行为。其中,2013年1月9日,海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明确表示“今后海南省内公务接待要按标准定点接待,严禁上野味”。

然而公职人员吃野味的现象在全国各地仍屡见报端。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根据媒体公开报道,梳理了近几年公职人员因违规吃野味而“惹祸上身”的案例。

江西资溪:野味店成“公务消费定点商家”,林业局长被免职

2012年,江西省资溪县的吃野味乱象受到媒体关注。

媒体在当地采访时发现,当地有餐馆、酒楼偷偷宰杀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猕猴和大雁、獾猪等受国家保护或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野生动物。且在资溪县城四五公里开外的一家野味餐厅,还挂着“抚州市公务消费定点商家”的牌子。

事情曝光后,涉嫌经营野生保护动物的餐馆被全部查封,资溪林业局局长吴开发等4名责任人被免职。

广州番禺:国土官员关起门来吃野味,纪委立案调查

2014年,新快报曾报道广州番禺区一名为“QQ农庄”的私人会所,使用当地国土部门的土地,专供其内部消费。

报道称,该私人会所不让普通人进,得报领导名字才能入内消费。会所提供蛇、海参等野味,其服务人员称当地土地开发中心曾在此月消费过万元。

此事曝光后,番禺区纪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处,责令有关部门立即关停违规经营的“QQ农庄”,并对3名责任人立案调查;同时,区委发文要求全区各单位进一步深入排查,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海南东方:乡党委书记公款请领导吃山猪、果子狸,纪委介入调查

2010年,海南特区报曾报道东方市天安乡党委书记吉家德陪前来该乡检查工作的领导吃野味的新闻。

报道称,在餐厅账本上一栏明确记载标注着消费单位和时间:“××镇政府,2010年6月29日。”下面则是详细的消费名目,第二个菜就是山猪肉,饭店服务员解释净重1.7斤,总价为102元,第三个菜就是果子狸,净重2.5斤,总价为350元,还有4瓶“百年皖酒”400元。

对此,东方市一些机关干部认为,吉家德书记做了和自己身份不相符的事情,做法确实欠妥。东方市纪委也派人就此展开调查。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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