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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掉头逆行撞后车”路怒哥获刑8个月,构成寻衅滋事罪

张翔宇、李世寅、吴艺明/广州日报
2017-02-08 07:13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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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中山消息,去年,中山小榄镇一段“路怒哥”的视频在网上引热议:东莞车主强行变道被轻微追尾后,开“斗气车”猛撞后车致双方车辆受损严重。近日,中山市第二法院向媒体通报,涉案司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8个月。

据介绍,涉案司机赵××今年33岁,是东莞一家塑胶机械厂的经营者。去年7月28日17时30分许,赵××驾粤S牌号小汽车行至中山市小榄镇民安南路与小榄工业大道交会处红绿灯时,因越实线变道与彭×松驾驶的粤T牌号小汽车碰撞。随后,两人下车发生打斗,赵××后又驾车连续撞击粤T牌号小汽车车头致该车受损(经鉴定,损失价值人民币17569元)。

之后,赵××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处理。案发后,赵××已赔偿彭×松21817元并获得谅解。

近日,中山市第二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无视国家法律,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赵××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均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服刑8个月的判决。

(原题为《“路怒哥”一审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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