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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当做伤者第一亲人:浙江高速交警完善事故抢救机制

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通讯员 孙昊 于军
2017-02-21 18:3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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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抚伤者、迅速调度救援力量、协调医院“先抢救后结账”、安排事故联络专员……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提出“我是伤者第一亲人”理念,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不仅要处理事故,还要担当伤者“亲人”的角色。

2月2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总队长朱国振年初在春运动员大会上提出“我是伤者第一亲人”理念,固化、完善交通事故伤员跟踪救治机制,建立救治绿色通道,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治疗。

2月7日,杭(州)新(安江)景(德镇)高速杭州段,一辆轿车与重型半挂车碰撞后冲出护栏,坠入落差30多米的桥梁底部,驾驶员当场死亡,两名乘客受伤被困。

杭州高速交警一边安抚伤者,一边与附近的桐庐县人民医院联系,做好手术准备。桐庐人民医院启动“绿色生命通道”,在伤员到达前落实ICU抢救室、抢救设备及抢救团队,并协调了1万毫升血液。得知车辆后座的伤者伤情严重,高速交警杭州支队当即派车将杭州解放军117医院ICU救护团队送至桐庐县人民医院参与抢救。

据介绍,高速交警杭州支队与相关医院建立“零费用”救护机制,院方在接受高速公路事故伤员时,对危重伤员“先抢救后结账”,因伤者现场抢救、途中转运、治疗与处理而产生的经济纠纷与涉法问题,后期由支队协调处理。

在这起事故中,因伤者亲属无法快速抵达医院,高速交警杭州支队还确定一名女民警为事故联络专员,全程陪同伤者治疗,并与家属保持联系,及时告知伤情。

“高速公路上外地车辆的比例较高,一旦发生事故,伤者容易陷入举目无亲、无人依靠的困境。对这一特殊情况,我们从提供‘暖心’服务入手,解决伤者在伤情救治、情感依托、事故处理上的问题,做伤者的‘亲人’。”高速交警杭州支队支队长王国校告诉澎湃新闻。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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