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丽江古城管理所回应抓狗事件:狗系巡逻发现,无搞钱收钱行为

丽江市古城区大研古城管理所官方微博
2017-02-28 06:28
来源:丽江市古城区大研古城管理所官方微博
直击现场 >
字号

丽江市古城区大研古城管理所官方微博2月27日消息,大研古城管理所作为大研古城直接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能为大研古城综合执法、环卫保洁、基础设施维护、便民服务等。

按照近期古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安排,2017年2月23日下午,古城管理所执法大队在古城街面巡逻过程中,发现玉河广场有只流浪犬流窜跑向五一街方向,随后我所两名执法人员(其中一人着便装,一人着制服)在五一街兴仁上段一客栈门口抓获该犬只。

2月24日上午11时左右,犬主人到我所执法大队提出要求归还该犬,当时所执法队员正在用餐,犬主人与执法队员双方发生了语言上的争执,后经办案负责人耐心解释说明后,并提供《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给执法相对人,执法相对人同意接受处罚,所办案人员根据《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对犬主人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犬主缴纳罚款后将该犬领回。古城管理所执法大队处罚款票据为云南省罚没收入专用票据,处罚款全额上缴古城区财政局,不存在利用处罚手段和其它方式搞钱收钱行为。

在此次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古城管理所执法办案人员存在服务态度、文明用语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提高改进,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综合执法素质,服务好古城广大游客和经营户,同时恳请各位网民朋友予以监督,随时给我们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建议。

(原题为《关于丽江古城管理所城管抓狗案件的情况经过》)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