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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为打击网络制假售假支招:降低入罪门槛,建立黑名单制度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实习生 曾雅青
2017-03-02 08:16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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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风靡的时代,如何应对大量制假售假现象?3月1日,浙江大学主办“惩治制假售假行为法律对策”研讨会,多位法学专家认为,制假售假的犯罪成本低,惩罚较轻,这是导致不法分子“前赴后继”的主要原因。

有专家建议,从入罪门槛、举证责任和量刑标准三个角度完善立法,对制假售假者加大惩治力度。

利用网络平台制假售假隐蔽且难认定

“不法分子往往借助互联网的隐蔽性,职业化、产业化进行制假售假。”浙江省公安厅一打假民警陈警官介绍,许多制假者产业链非常分散,在不同的代包工厂进行生产后,再到其他作坊里去组装。根据现有的法律,警方即使查到这些散货,也不一定能认定其违法犯罪。

他举例说,一个涉假服装网店,警方认为其涉假金额达200余万元,但制假者在工厂里定制白版衣服,通过社交软件采购假商标,再在网上售卖。“最后警方在其网店里只查到少数假衣服,只能移交给工商部门处罚。”

2月27日,阿里巴巴召开的打假工作沟通会上透露一组数据,去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门共认定和处理制假售假案件线索4495条,案值均高于目前刑法所规定的5万元起刑标准,后被公安机关接收的线索为1184条。

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介绍,截至目前,上述线索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共47人获刑,其中仅10人获实刑,其余37人均获缓刑。

“平台上的交易数据不能直接用来认定假货数量,只能看现场有多少货,而且是贴了标签的货价值多少。”郑俊芳认为,交易数据定量难,是惩治制假售假的难点之一。

此外,陈警官还表示,制假售假者的专业化程度近年来也有提升,有不法分子利用VPN网络代理,可以在任何地方产生数据,再从其他地区的物流公司借扫码枪扫描,在快递轨迹上显示出和实际位置不一样的发货地点,使执法者难以确定其生产销售的位置。

专家:建议降低制假售假刑事立案标准

除了假货数量认定难等现实困境之外,如何在法律层面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也备受学界关注。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起刑标准还有很大的完善余地。”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新认为,根据现有法律规定,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才达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立案标准,这个标准在实际办案中很难进行换算。他建议,可以考虑按照生产销售假货的件数来确定起刑标准。

王新还表示,司法实践中,对制假售假者适用缓刑的比重太高,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判了也还在社会上待着,还在干”。为此,他建议对于制假售假人员禁止缓刑适用,同时可考虑对制假售假的累犯,终身禁止其再次从事相关行业。

“目前的从业禁止是3-5年,很多售假份子再犯率很高。”王新说,可以建立起制假售假者黑名单制度,一旦进入黑名单体系,就要将其彻底从市场中排除。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阮方民也认为,当前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已远超法律的发展速度,应突破旧的法律框架,降低利用电子商务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立案标准,并对涉及假货供应链上的违法操作予以监管打击。

“例如,因为制假售假受过两次行政处罚的人员,第三次就可以不论数额,直接判罪。”阮方民说,对于参与售假的物流企业,明知售假而承运的,也可纳入刑法规制的框架之内。

阮方民表示,在执法主体搜集证据之外,应鼓励民间举报,允许受害单位、民间人士以及专业打假机构打假搜集的证据,通过核实以后,使其具有行政执法的证据效力,来应对举证难问题。

为了让打假者无处可逃,阮方民还认为,各大电商应成立打假商业联盟,并采取统一的打假标准,以避免某个平台打假过严,使售假者在其他管理不严的网商平台又找到栖身之所。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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