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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凡涉及扶贫资金立项审批等信息应张榜公布

澎湃新闻记者 邵克
2017-03-02 18:13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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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新的目标,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观察到,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成为阻碍脱贫攻坚的绊脚石。

2017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彭静拟提交提案《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遏制扶贫工作领域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她在提案中建议,凡涉及扶贫资金的立项、审批、补偿的信息要张榜公布,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反映扶贫问题集中的县乡开展巡察。

虚报冒领、层层截留,窝案、串案多发

彭静告诉澎湃新闻,检察机关反映出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数据显示,仅2016年,河南省查处515件,涉案人员840人;陕西省立案查处332件676人;山东省立案查处705人,追回资金近2000万。

“如此众多的职务犯罪人员和犯罪金额,严重阻碍了脱贫攻坚任务的顺利推进,打击和预防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已显得特别重要和非常紧迫。”彭静说。

据彭静观察,扶贫资金是国家专项资金,有严格的申报、发放程序和条件,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侵吞目的,采取虚报项目、虚报人头、虚报材料的方式,欺骗上级部门骗取扶贫专项资金,对应该发放到扶贫对象手中的资金,则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段,将钱款私扣截留、共同瓜分。

而在这些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比重较大,窝案、串案较多。彭静举例,如河南省温县原扶贫办主任赵京洲等9人贪污案,重庆黔江区原小南海镇塘莲洞村党支部书记唐明发等3人贪污案等。

彭静还观察到,从查办的情况看,多数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潜伏周期较长,短的两三年,长的十几年才被发现。该领域的犯罪主体多为镇村级干部,他们在扶贫工作第一线,掌握着扶贫项目的申报、扶贫资金的发放等审核工作。

彭静分析,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权责不清;扶贫政策宣传不力;审批权、拨付权、监管权过于集中;结果不够公开,缺乏有效监督等原因都导致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多发。

加强监督、教育,切实推行政务公开

对于上述问题,彭静建议,要重视对镇村基层干部廉洁警示教育,通过举办讲座、旁听庭审、参观监狱等教育形式,不断提升广大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宗旨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彭静同时建议,要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各级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地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提高扶贫工作透明度,让群众真正成为扶贫政策的监督者。

彭静认为,职务犯罪发生的关键是还是缺少监督,而缺少监督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过程不公开、结果不公示。彭静建议,应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凡涉及扶贫资金的立项、审批、补偿的信息要张榜公布,让群众知晓每一笔扶贫资金的用途、流向、数额以及哪些组织或个人得到了扶贫帮助。

彭静还建议,针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分设部门互不隶属,分别负责项目的申报、审批、资金发放、考核验收等相关工作,条件允许可设立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对扶贫资金发放对象进行电话回访,确保资金发放准确无误,形成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的约束机制,杜绝扶贫职务犯罪的发生。

此外,彭静建议,要扩大巡察的覆盖面,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反映扶贫问题集中的县乡开展巡察。充分发挥传媒的监督作用,加大传媒对扶贫领域贪腐问题的曝光,积极收集反馈人民群众举报线索。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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