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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物价部门曝光案例中违法企业都姓“某”,媒体:要搞真格

李家林/“聊时局”微信公众号
2017-03-07 12:08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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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之际,合肥市食药监、物价、质监等部门先后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在合肥市食药监、质监部门实名曝光的映衬下,合肥市物价曝光的案例中,一片“某某某”极为扎眼。

市区“某”公立医院自立收费项目、合肥市“某”银行强制收取顾问费、“某”商场实施价格欺诈……案情个个触目惊心,偏偏都没有真名实姓,看得公众一头雾水。

为什么不点出违法企业的名呢?

是媒体主动隐去?查阅报道发现,多家媒体报道时全部以“某某”代替。此外,合肥市物价官网上也没有实名信息发布,看来这个锅媒体不背。

是办案不够扎实?应当讲,从公布情况来看,这些案例办得很公正。以合肥市某银行强制收取顾问费为例,物价部门对其罚款124.12万元,真金白银罚到企业肉疼。那,既然铁证如山,为什么不点名?这背后有怎样的难言之隐?

曝光违法企业,是市场监管的题中应有之义;曝光必须点名,是最符合常理的做法。实名曝光,是对违法企业的惩戒,是倒逼企业走规范道路的督促,是增强消费者防范意识的最佳时机。

曝光不点名,等于没曝光,客观上是在长违法企业威风。一个典型案例就是2008年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如果不是上海《东方早报》率先点出三鹿的名字,许多人恐怕还被蒙在鼓里,还在继续受三鹿奶粉的毒害。

曝光不点名,还会影响执法部门的形象及公信力。公众会质疑,为什么违法企业可以享受“隐姓埋名”的待遇?公开的信息成了“秘密”,背后是否有“不能说的秘密”?监管部门自身会被舆论扣上了“潜规则”的帽子,何其冤枉?

曝光不点名,映射着监管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哪里,究竟是维护广大公众利益,还是维护个别企业的利益或部门自身利益。不点名的曝光,折射出监管部门宁可得罪公众,也不愿得罪企业。

曝光不点名,看似雷霆万钧,其实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一场表演罢了。但在公众维权意识高涨的当下,这种手法糊弄不过去了。 

(原题为《独家解读 | 合肥物价:曝光要搞真格,违法企业不能总姓“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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