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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长姜大明:积极提出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法律安排建议
3月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结束后,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经过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时接受记者采访,回应了外界关心的“住宅土地使用权70年产权到期续期”等问题。
“请大家放心,居民住房财产权一定会受到法律有效保障”
针对大家关心的住宅土地使用权70年产权到期续期问题,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法律安排的有关建议。
“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权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姜大明说。
他指出,有恒产者有恒心。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姜大明还表示,去年底,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妥善解决在续期法律安排作出前,少数地方遇到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部和住建部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处理办法:一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二是不收取相关费用;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这一办法公布后,得到了社会积极评价和普遍欢迎。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吸收了改革试点成果”
在经过“部长通道”时,姜大明还透露,国土部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经批准后,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姜大明介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三项试点工作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的。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经全国人大法律授权,从2015年开始,全国有33个地区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的改革。
两年多来,各试点地区坚守底线、大胆实践,改革已经探索总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根据法治与改革同步推进的原则,试点的过程中也同步进行修法。
姜大明表示,《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吸收了改革试点的成果。在农村土地征收方面,体现了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的改革经验。
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体现了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这样一个改革要求。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方面,从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推出方面也体现了改革的要求。
与此同时,《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还对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也做出了规定。比如,像“探索农村基层组织,通过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这样的改革措施,已经写入了今年中央的1号文件。
“希望在修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多提宝贵意见。”姜大明说。
“坚持去库存与防过热并重,对不同地方分类指导、因城施策”
而关于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基础性制度,姜大明则表示,首先要明确住宅用地本质属性,保障居民住有所居。根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提出“住宅用地是保障住有所居的,不能拿来炒作囤积”,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遏制炒作土地的投机行为。
其次,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因城因地分类施策。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因地制宜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去库存与防过热并重,对不同地方“分类指导、因城施策”,对重点城市“一城一策、靶向治理”,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第三,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加快形成长效机制。一是保证总量,优化结构。“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完全可以满足发展需要。关键是要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合理提高住宅用地比例,以市场配置满足多层次住房用地需求,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应保尽保。二是规划引导,稳定预期。落实人地挂钩政策,城市政府要向社会公布住宅用地中期规划和三年滚动计划,形成居民和企业的良好预期。三是完善制度,防范风险。总结各地土地市场调控经验,改进和完善“招拍挂”制度,保持城市地价总体平稳,严密防范房地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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