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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关停8家房产中介门店,各地“真刀真枪”查处楼市违规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综合报道
2017-04-01 12:2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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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据《福州晚报》报道,3月30日和31日,福建省福州市房管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组成综合执法组,检查了福州市32家房产中介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8家房产中介门店被责令关门停业整顿。

报道称,有的房产中介企业未办理房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或虽有房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但备案证过期失效;有的房产中介二手房居间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没有公示或公示不规范;有的房地产开发楼盘车位销售公示不规范。

据悉,被责令关门停业整顿的8家中介门店包括丹夏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仓山区万达分公司、鼓楼区德阳房产中介所、鼓楼区张南房地产经纪服务部(福房网房产中介公司授权)等。

此外,福州家里人房产中介所、福州念家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鼓楼区赢佳房产经纪服务部等7家中介企业,存在经营服务不规范、从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等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

自3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行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中介行为的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正在响应会议要求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真刀真枪”的查处。

按照住建部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表态,住建部要求各地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各地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持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除福州外,4月1日,福建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联合执法、重拳出击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告。公告称,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将于4月5日起联合发改、公安、规划、市场监管、建设、行政执法、地税、银监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联合执法工作。

据了解,此次执法工作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垄断囤积房源、操作市场价格”等10种行为以及中介机构“垄断房源、虚标房价、赚取房源差价”等12种行为。

具体而言,针对房地产开发销售方面,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恶意囤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提前预售;预售资金未全部进入专用监管账户,挪用预售资金;捂盘惜售、垄断囤积房源,操作市场价格;将商品住宅与车位等捆绑销售,或者附加条件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价格;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采取价外加价,变相加价出售房屋或者巧立名目收取费用;预售方案或合同约定是精装房,交房却是毛坯房等合同欺诈;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购房;谣言造势,捏造或散布房价暴涨、一房难求等不实宣传,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炒卖房号,哄抬房价;唆使、协助当事人伪造社保、纳税、收入、婚姻等证明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限贷政策,骗取信贷资金等情况。

对于中介机构而言,重点检查的内容主要为:发布虚假或无房源编码的房源信息;发布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隐瞒抵押、查封等影响交易的信息,诱骗消费者;编造或散布谣言,误导市场预期,扰乱市场秩序;垄断房源,虚标房价,赚取房源差价;未经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网签;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取得备案资格擅自开展中介活动;代理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为产权不清晰、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承购承租本机构或本人提供居间服务的房屋;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炒卖房号,操作市场价格;伪造或协助提供虚假社保、纳税、收入、婚姻等证明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限贷政策;协助购房人通过“首付贷”、“抵押贷”等方式骗取银行信贷资金,提供违规金融服务;诱导、唆使、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低报成交价格,伪造虚假证明,骗取税收优惠。

早在厦门和福州之前,3月30日晚,据金羊网报道,广州市副市长马文田、副秘书长李红卫带领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委、发改委、国规委、工商局、金融局、广东银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有关部门,分两组对市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未落实明码标价、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宣传、不规范履行公示义务、签订“阴阳合同”、强迫提供超范围金融服务、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以骗取购房资格、捏造或散布涨价以及政策变化谣言扰乱市场秩序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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