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国务院:确保“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

张维/法制网
2017-04-10 21:00
绿政公署 >
字号

法制网北京4月10日讯,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根据当地实际需要,积极推动制定“两区”监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严格“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意见》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统筹兼顾、持续发展,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机制、建管并重”的基本原则,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约10.58亿亩“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做到“两区”地块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成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稳定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的基本支撑。

《意见》明确,要科学确定“两区”划定标准,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划定的条件:风寒侵袭少、海拔高度低于900米的宜胶地块。

自上而下将划定任务分解落实到省、市、县,以县为基础精准落地,明确到具体地块,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汇总形成全国“两区”建设一张图。要大力推进“两区”建设,强化高标准农田等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高“两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要切实强化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建立监测监管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强化监督考核,依法保护“两区”。

《意见》要求切实强化“两区”监管。依法保护“两区”。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两区”保护相关制度,将宝贵的水土资源保护起来。

落实管护责任。各省(区、市)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

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两区”监测监管体系,定期对“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等进行动态监测,深入分析相关情况,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两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接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意见》强调,强化监督考核。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对各省(区、市)“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相挂钩。各省(区、市)要切实抓好“两区”的监督检查,将相关工作作为地方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原题为《严格“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 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