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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评“毒保姆”事件:服务业规范化必须通过立法来实现

王传涛/检察日报
2017-04-1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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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6日,被告人陈宇萍受雇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始平大街一巷1号照顾被害人冯某(时年97岁,1918年生人)。其间,被告人陈宇萍和被害人冯某的亲属约定好工资待遇,并提出如没有做满一个月,也要收取一个月的工资,被害人冯某的亲属同意。保姆陈宇萍为了尽快拿到工资,采用喂药后掐颈的方式,杀死了冯某,日前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骇人听闻!这是看到此新闻后,许多人的第一反应。然而,说到“恐怖保姆”或者“毒保姆”,这早已不是第一起了。在此之前,也是在广州,一名叫何天带的保姆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更恐怖的是,何天带杀害老人多达10人。对于被害人子女而言,面对被杀的父母,想必不仅仅是气愤,更可能有悔恨——原本想把父母交给保姆来照顾,谁料却把老人送入虎口……

再联系到近段时间“保姆殴打虐待婴儿”等视频新闻,不难得出保姆这一职业群体的一些特点。如果缺少规范与监管,恐怕这个群体将带给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以手段残忍的伤害,并且有些伤害外人无法看到,有些伤害可能会永远被藏匿。

当下社会,必须要正视两大问题。一是养老问题,超过2亿的老人以及不断加快的老龄化社会与落后的养老事业、养老产业之间,产生了巨大的鸿沟,短时间且无法弥合;二是抚幼问题,巨大的生活工作压力以及快节奏的生活,让越来越多的工薪家庭根本无法独立完成抚幼责任。保姆与家政行业,也正在慢慢崛起。如果这个正在崛起的行业得不到规范,则后果很难想象。

关于家庭服务业,2012年12月,商务部曾发布《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按此办法,保姆在法律上被统称为“家庭服务人员”,其中对于保姆行业的从业规范与职业道德也作出了一些要求和规范。然而,这仅仅是政府部门发布的一个办法,它不是一个条例,更不是一部法律,根本不足以对一个行业起到应该有的规范作用。

也就是说,保姆行业实际上仍然处于丛林状态。从入行的门槛,到培训与职业规范,再到工作任务的认定与结算,再到中介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现在都处于无序状态。而老龄化社会要求服务行业的发展水平要不断提高,保姆行业既要实现职业化,又要实现规范化,更应该杜绝伤人杀人等恶劣事件的发生。

毫无疑问,提高保姆的准入门槛,加强对保姆行业的监管和培训,提高保姆行业的人员素质,应该成为将来对这个行业进行规范的大方向。而做到这些,就必须要通过立法来规范。此外,保姆作为服务行业的劳动者,其权利也应该受到更好的保护,医疗、养老以及休假等所有权利也应该充分地赋予。

(原题为《“毒保姆”事件呼唤家庭服务业规范化》)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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