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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各地共查办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240余件
2月14日上午,2022北京新闻中心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
在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中,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是一项重要内容。
针对公众关注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的查处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王松林表示,截至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240余件。
王松林称,2018年6月,中国政府修订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措施,为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提供了重要保障。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作为知识产权执法的重要内容,去年以来,在年度工作中作出部署,指导各地加大执法力度,与知识产权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重点商品、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依法从严处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违法行为。
王松林从三个方面对违法行为进行了详解:一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比如,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南京纽絮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口罩案,当事人在其网店中销售印有五环图案的口罩,同时还存在刷单和对口罩防护等级的虚假宣传,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没收侵权口罩,并处罚款24万余元。
二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比如,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奥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当事人策划发布了含有“奥运”“奥林匹克”等词汇的商业广告,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21万元。
三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网站发布的内容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比如,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当事人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含有奥运内容的宣传图片,涪陵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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