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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巴彦淖尔市委原书记何永林(正厅级)涉嫌受贿、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乌兰察布市委原书记王学丰(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案,日前先后由该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2016年9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对何永林、王学丰以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原题为《内蒙古2名厅官被检方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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