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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试点家事审判改革:咸阳三法院家事纠纷结案率超94%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微
2017-05-03 10:03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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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委政法委、陕西高院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咸阳市调查了解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并向中央政法委报送了《关于我省咸阳两级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情况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此项改革试点很有意义,望继续积极探索,创造好经验。”

同时,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同志也作出重要批示:“好家风撑起社会正能量。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很有意义,希望省委政法委会同省法院认真贯彻建柱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入组织开展试点,总结推广经验,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省咸阳两级法院在审理家事案件中,着眼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推进审判力量专业化、办案方式规范化、案件调处人性化、办案环境亲情化“四化建设”,不断创新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去年,咸阳两级法院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9373件,占全市民事案件总数的33%。其中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咸阳中院、秦都区法院、渭城区法院家事纠纷合议庭结案率达到94%以上,服判息诉率超过90%,调撤率分别达到39.7%、62.4%、77.86%,相关指标均大幅高于其他类型民事案件。2017年3月,我省咸阳两级法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和省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特别是咸阳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取得的成绩,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省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批示精神也充分体现了中央政法委、省委以及省政法委对全省法院工作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院长阎庆文对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领导批示精神作出专门批示:“认真落实孟书记和娄书记批示精神,抓好总结推广咸阳法院的经验,在全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日前,省法院组织召开全省试点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传达中央和省委领导批示精神,总结我省试点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对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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