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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建筑工地现弃婴,警方称将给予其父母时间尚未立案
法制晚报消息,昨天上午10时30分许,房山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在辖区窦店镇一建筑工地门口,发现一名弃婴,警方赶到现场后将弃婴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身体状况良好。
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房山窦店一工地门口,施工人员发现一个袋子,里面装的竟然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根据微博上的图片显示,几名戴着安全帽的工人在打开一个白色帆布口袋,袋中还有一层红色塑料袋,塑料袋内包裹着一个婴儿,婴儿身上还有血迹。
随后,记者从房山警方获悉,负责处置的警长杨雄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他看到孩子被放进一个购物袋内,身上的脐带还没有被剪断。
在120人员先期检查后,孩子被紧急送至医院进行救治。警长杨雄介绍,目前孩子已经接受治疗,身体情况良好。
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经鉴定该名弃婴为男性,目前还没有得到医院的诊断结果,不清楚是否患有先天性疾病。
遗弃婴儿的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在这里发生,就在今年4月份,窦店派出所民警刚刚将一名被遗弃的婴儿亲手送回家长的手中。
目前关于这名弃婴的后续救治和安置工作,警方正在与医院、民政等部门共同协调。孩子父母遗弃孩子的行为已经涉嫌遗弃罪,警方将可以涉嫌遗弃婴儿罪立案,但目前警方考虑到实际情况,会考虑人性执法,警方会给孩子的父母一些时间将孩子接回,因此尚未立案。但警方并没有列出具体时间表。
律师说法
遗弃行为构成遗弃罪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表示,孩子父母的遗弃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任律师表示,警方的柔情执法是值得肯定的。考虑到婴儿亲生父母的遗弃之举也许出于无奈,留给其一些时间,让他们自己主动投案。主动投案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从宽了,就不需要按照遗弃罪处理了。
(原题为《警方给弃婴父母时间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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