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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主任为亲属伪造资料违法支取社保136万元,一审被判刑

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2022-02-25 18:23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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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庆云县人社局原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刘云田,先后担任该县劳动局劳保处副主任、主任、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主任等职务,其在数十年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为亲属伪造招工手续、社保缴费资料等手段办理养老保险,致使社保基金被违法支取共计136万余元。

此外,刘云田还利用担任庆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等职务便利,在企业缴纳职工保险、个人办理退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所送钱款、购物卡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1月28日,庆云县法院判决被告人刘云田犯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上述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刘云田原山东庆云县人社局党组成员、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于2021年9月8日被山东省庆云县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于2021年11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逮捕。

2022年1月21日,庆云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以来,被告人刘云田利用其担任庆云县劳动局劳保处副主任、主任、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主任等职务便利,采取为亲属伪造招工手续、社保缴费资料等手段办理养老保险,致使社保基金被违法支取共计1369206.87元。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刘云田“帮助”过的亲属包括其大哥刘云刚、二姐夫陈国新、二嫂刘新英、妹妹刘某1、妻弟媳杨金环、二姐刘某2、三嫂肖春英、大姐夫刘金德及刘云田妻子的堂嫂张秀格。

自1998年1月至今,刘云刚享受国家养老待遇501691.36元,致使国家实际损失4404.18元;自1999年9月至今,陈国新享受国家养老待遇436593.62元,致使国家实际损失5254.9元;刘新英自2007年1月至今领取国家退休待遇并由其自己及家人支配使用,致使国家实际损失339994.72元。案发后,该笔资金已全额退缴;刘某1至今违规领取退休待遇343264.5元,案发前已全部缴至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时未实际给国家造成损失;杨金环至今违规领取退休待遇55376.28元,立案时未实际给国家造成损失;刘某2自2009年8月至今违规领取国家退休待遇339994.72元,案发前已全部缴至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肖春英自2006年7月至今领取国家退休待遇并由其自己及家人支配使用,致使国家实际损失320500.23元,案发后该笔资金已全额退缴;刘金德自2007年1月至今领取国家退休待遇并由其自己及家人支配使用,致使国家实际损失343907.92元,案发后该笔资金已全额退缴;张秀格自2008年4月至今领取国家退休待遇并由其自己及家人支配使用,致使国家实际损失295777.72元,案发后该笔资金已全额退缴。

此外,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3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刘云田还利用担任庆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等职务便利,在企业缴纳职工保险、个人办理退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所送钱款、购物卡共计人民币81316.4元。案发后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

另查明,2021年9月7日,被告人刘云田经通知主动到案,并主动向办案机关退缴、退赔共计1451532.27元,现已随案移送法院。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其近亲属向法院预缴罚金10万元。

刘云田的辩护人提出对刘云田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云田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且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社保资金、在受贿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其犯罪行为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庆云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云田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刘云田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2022年1月28日,庆云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云田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随案移交的1369206.87元予以退赔;对随案移交的81316.4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崔烜
    图片编辑:蒋立冬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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