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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村官劝阻邻居办满月酒被打伤,法官释法伤人者道歉赔偿

乐华方/中新网
2017-05-17 19:14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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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乐华方 摄

中新网昆明5月17日消息,村民不顾《村规民约》办“满月酒”,村组长出面劝阻却被打伤入院,最终双方对簿公堂……记者17日从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经法庭审理,涉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据悉,2016年9月,原告罗某作为荞山镇和平村一村民小组长,在得知邻居、被告赵某洪准备为其孙子办“满月酒”后,告知被告该行为涉嫌借机敛财,属于《村规民约》禁止的行为。被告口头答应不再办理,但在同年10月4日,却公然为其孙子大办“满月酒”,收受礼金并记载于礼簿上。

原告获知后,前往被告家进行劝阻,并拿礼簿查看礼金的收入情况。被告夫妇二人及其儿子见状,立即围住原告抢夺礼簿。在抢夺过程中,被告将原告摔翻在地,致使原告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后原告被家人送往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出院,花费各种费用5500余元。被告赵某洪的行为因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300元罚款。

后原告因受伤一事经村两委调解无效,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全部损失。

虽然下着大雨,法院的以案释法仍受到村民欢迎。 乐华方 摄

5月11日,彝良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工程巡回法庭在荞山镇安乐村烟叶站公开审理这起纠纷案。100余名民众参与旁听。

在当日的庭审中,法官结合案情,对相关政策及法律进行释法明理。休庭中,荞山镇镇长朱绍雄等基层干部也就农村“办酒风”的危害进行普法宣传及政策解释。

最终,被告认识到大办“满月酒”不仅铺张浪费,也违反了自己签定的《村规民约》。于是当面向原告道歉,并希望原告予以谅解。原告接受道歉,并和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等各项费用3800元,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诉讼。

(本文原题为《村官劝阻“满月酒”被打伤 法官释法村民主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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