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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男子朋友圈发视频称要杀凹甲陆龟,警方查扣、其父被取保

澎湃新闻记者 王万春 通讯员 常宗波 解雄波
2017-05-26 15:0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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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男子在朋友圈称要宰杀凹甲陆龟,警方查扣、其父取保候审。 来源: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 常宗波(01:50)
为吸引微信朋友圈关注点赞,云南勐腊县男子岩某将父亲买来饲养的两只凹甲陆龟拍摄成小视频发到朋友圈,并称要宰杀。该段视频很快在朋友圈转发。两只凹甲陆龟命运如何?5月25日,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民警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凹甲陆龟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警方对其进行了查扣。目前,岩某父亲岩潭涉嫌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警方取保候审。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民警解救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凹甲陆龟。警方供图

5月10日下午5时许,西双版纳州勐腊派出所民警在微信朋友圈发现一段有人声称宰杀山乌龟的小视频。视频显示:一男子用手机对着塑料桶里的两只山乌龟,一边拍照一边称要宰杀。

民警初步判断,视频中的两只山乌龟疑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凹甲陆龟。情况紧急!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很快锁定发布该视频者为岩某,家住勐腊县勐伴镇。为赶在宰杀前解救出凹甲陆龟,民警驱车前往。半小时后,民警找到了岩某,并在一塑料桶内找到了视频中的两只凹甲陆龟,所幸并未被宰杀。

调查得知,两只凹甲陆龟为岩某父亲岩潭5月10日花200元购买而来,其目的是为了饲养,非食用。民警随后对其查扣,并传唤了岩潭。

5月24日,经西双版纳州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岩潭购买的两只山乌龟的确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凹甲陆龟。岩潭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办案民警介绍,两只凹甲陆龟经观察、检查后,未发现伤残,健康状况良好,待找到合适放生地点后将其放归自然。

公开资料显示,凹甲陆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996年被列为我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其作为医药成分和食物被捕,是致危的原因之一。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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